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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马关县第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6号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 更新时间:2021/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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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美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坝地七、八、九、十组住户水表分户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针对您提出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安排自来水厂的相关技术人员对坝地七、八、九、十组水表未分户的情况进行实地调查。经调查核实,您建议中所提坝地七、八、九、十组水表未分户是因该部分住户不能提供办理水表分户所需的《乡村规划许可证》《不动产权证》等相关材料,故我局不能为该部分住户办理水表分户。但为了充分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所需,我局仅能以多户共用水表的方式为群众提供生活用水。

感谢您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以后多提宝贵意见,以利于我们工作改进。

马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5月27日

联系人及电话:孙久云 13887668288

         责任编辑:熊朝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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