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和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以及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管理工作的通知》(云劳社办〔2006〕217号)规定,经审查申报材料和组织人员实地查验,云南华联锌铟股份有限公司符合实行不定时及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行政许可条件,同意其化验员、选矿计量工、调度员、仓库管理员、修理工、碎矿工、磨矿工、浮选工、重选工、过滤工、尾矿库工、矿产品管理员、安全保卫人员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电工、辅助车辆驾驶员、工地炊事员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现向社会公告。
马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