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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应疫指部发〔2021〕29号 马关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十个一律”严惩跨境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

来源: 更新时间:2021/07/08

随着境外疫情形势日愈严峻,为严厉打击惩处跨境违法犯罪人员,有效防控境外疫情输入,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全力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切实维护边境社会和谐稳定。经研究,决定对全县辖区内置国家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而不顾,在疫情期间参与、组织、协助、运送、窝藏、包庇跨境违法犯罪的行为进行严厉惩处,现将相关措施通告如下。

一、一律对跨境违法犯罪人员从严、从重、从快依法打击处理。依法扣押其驾驶证、行驶证、营运许可证,冻结其银行账户,经查证属违法犯罪涉案财物或违法所得购置(建设)的房屋、车辆依法予以查封、收缴、追缴。

二、一律对跨境违法犯罪人员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在入学、入团、入党、参军、考录公务员、考聘事业单位、就业等函询调查或政治审查时从严依规审核把关。

三、一律对跨境违法犯罪人员及其共同生活人员取消发放本年度及下年度边民补助,暂停林业、农业、医疗、就学等政策性优惠补贴、补助及政策性贷款申请,暂停新宅基地审批申请。

四、一律禁止非法通婚的外籍人员及随居人员随意离开所居住的乡(镇、场),特殊原因确需离开所在乡(镇、场)辖区的,须逐级报所在乡(镇、场)同意;不得引带外籍亲友非法出入境,发现违法行为立即主动向村(社区)报告。境内居民为跨境违法犯罪提供便利或知情不报者,依法从严从重处理,并列入失信人员管理。

五、一律对雇佣、使用非法入境外籍人员的公司、企业、合作社、个体户等依法从重处理,并取消政策性补贴补助、奖励等优惠性政策,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和各类项目资金支持。

六、一律对参与跨境违法犯罪的党员、公职人员开展“一案三查”,依规依纪依法进行顶格处理,倒查管理责任,取消所在单位、组织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七、一律对跨境违法犯罪人员在全县进行公开曝光,在其居住地公共场所粘贴惩戒通告。

八、一律查封和从重处罚非法入境人员容留场所。对未严格落实住宿旅客实名登记、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和报送制度的旅馆(酒店)、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等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九、一律将跨境违法犯罪人员纳入县辖区黑名单管控,各类营业网点、娱乐场所、宾馆旅店、出租房屋、加油站、旅游景区、公共交通等行业经营者不得向其本人提供服务和便利,一经发现,依法从严从重顶格处理。

十、一律对举报跨境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员兑现奖励。经查实,在抵边一线村组抓获跨境违法犯罪人员的,每抓获1人奖励人民币(下同)2000元,在县内其它区域抓获的,每抓获1人奖励1000元。群众自行抓获并扭送公安机关的,在抵边一线村组每抓获扭送1人奖励10000元,在县内其它区域抓获扭送的,每抓获扭送1人奖励5000元。县内各疫情防控卡点查获跨境违法犯罪并经公安机关核实的,每次奖励该卡点6000元。

除以上奖励外,对举报走私大牲畜(牛)的,每查获1头大牲畜(牛)奖励500元;群众自行查获的,每查获1头大牲畜(牛)奖励1000元。公安机关严格对举报人信息进行保密。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马关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负责解释。

 

马关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1年7月8日

举报电话

马关县:0876—110

马白镇:0876—3059077

南捞乡:0876—7326010

坡脚镇:0876—7324306

大栗树乡:0876—3025380

八寨镇:0876—7430159

篾厂乡:0876—7437032

古林箐乡:0876—7436124

仁和镇:0876—7380144

木厂镇:0876—7342018

夹寒箐镇:0876—3025174

小坝子镇:0876—7374101

都龙镇:0876—7361067

金厂镇:0876—3066286

健康农场:0876—3025410

 

         责任编辑:付仕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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