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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关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做好红河州河口县入马返马人员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马应疫指通〔2022〕4号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2/18

2月17日,红河州河口县新增新冠肺炎本土病例1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2例。为进一步做好全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疫情输入,现就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2年2月2日以来,凡有红河州河口县旅居史人员,须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单位、村委会(社区)报告,即日起居家健康监测7天,期间开展2次核酸检测(分别于第1天和第7天开展)。凡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应立即报告所属乡镇疫情指挥部办公室,积极配合做好各项防控措施。对不主动报告,造成疫情扩散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二、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停止各类公共交通工具发往红河州河口县辖区,恢复运行时间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另行通知。

三、全县所有商场超市、餐馆、茶饮、烧烤店等除严格执行常态化防控措施外,商场超市不得举办任何聚集性商业营销活动,餐馆、茶饮、烧烤店等不得在经营场所内开展敞开式桌餐服务,包房严格控制就餐人数,实行一房一桌,一桌不得超过10人,控餐经营。各民间团体不得办任何聚集性活动。广大人民群众要严格执行“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防控要求,原则上不举办聚集性聚会,确需举办的需报经村(社区)和乡镇备案同意。举办家庭聚餐聚会不得超过10人。举办会议、聚会等活动应当控制人数,尽量举办线上会议和视频会议,50人以上活动要按照“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制定疫情防控方案,严格落实体温监测、云南健康码和通信行程卡查验、佩戴口罩、场所消毒通风等各项防控措施。

四、持续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及个人防护,保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集、1米线安全距离等良好生活习惯。进入重点场所及公共场所必须严格规范佩戴口罩,保持一米距离,积极配合查验身份信息、“云南健康码”、“通行行程卡”、检测体温。

五、请广大群众关注官方媒体发布的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疫情信息动态,非必要不离马,不前往河口县及国内其他中高风险地区。同时,遵守法律法规,抵制新冠肺炎疫情的网络谣言,切勿听信小道消息,做到不恐慌、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自觉做守法公民。

六、对因瞒报、谎报造成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马关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2月18日

附件

马关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及各乡(镇、场)人民政府联系方式

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联系方式 19387677872

县疾控中心联系方式 0876-7122536

马白镇人民政府联系方式 0876-3059077

南捞乡人民政府联系方式 0876-7326010

坡脚镇人民政府联系方式 0876-7324306

大栗树乡人民政府联系方式 0876-3025380

八寨镇人民政府联系方式 0876-7430159

篾厂乡人民政府联系方式 0876-7437032

古林箐乡人民政府联系方式 0876-7436124

仁和镇人民政府联系方式 0876-7380144

木厂镇人民政府联系方式 0876-7342018

夹寒箐镇人民政府联系方式 0876-3025174

小坝子镇镇人民政府联系方式 0876-7374101

都龙镇人民政府联系方式 0876-3025222

金厂镇人民政府联系方式 0876-3066286

健康农场社区管委会联系方式 0876-3025410

         责任编辑:付仕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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