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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关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对王友实等七名跨境违法犯罪人员进行惩戒的通告 马应疫指部发〔2022〕2号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1/19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健康农场管委会,县委各部委、县级国家机关各办局、各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及省州驻马单位:

2021年,马关县查获的跨境违法案件涉及多名犯罪人员,根据《中共马关县委办公室 马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在全县边境一线开展“云南省强边固防示范村”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马办通〔2021〕112号)和《马关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十个一律”严惩跨境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马应疫指部发〔2021〕29号)规定,现对王友实等7名跨境违法犯罪人员实施以下惩戒:

一、惩戒对象名单

1.王友实,男,52岁,苗族,中国籍,马关县都龙镇东瓜林村委会韭菜坪下小组农民。

2.吴廷元,男,25岁,苗族,中国籍,马关县都龙镇东瓜林村委会韭菜坪下小组农民。

3.王友雄,男,33岁,苗族,中国籍,马关县都龙镇东瓜林村委会韭菜坪上小组农民。

4.王发俊,男,58岁,苗族,中国籍,马关县都龙镇东瓜林村委会韭菜坪上小组农民。

5.张明英,女,49岁,苗族,中国籍,马关县都龙镇东瓜林村委会韭菜坪下小组农民。

6.马友芬,女,38岁,苗族,越南籍,马关县都龙镇东瓜林村委会韭菜坪上小组王发金之妻。

7.杨朝锋,男,37岁,苗族,中国籍,马关县金厂镇中寨村委会大寨小组农民。

二、惩戒措施

对王友实等上述7名跨境违法犯罪人员实施以下惩戒:

(一)依法扣押王友实等上述7名跨境违法犯罪人员的驾驶证、行驶证和涉案财物,冻结其银行账户,对经认定实施跨境违法犯罪的工具、财物依法予以没收。

(二)对王友实等上述7名跨境违法犯罪人员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在入学、入团、入党、参军、考录公务员、考聘事业单位、就业等函询调查或政治审查时一律从严依规审核把关。

(三)对王友实等上述7名跨境违法犯罪人员参与跨境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从快从严查处,并在全县进行曝光通报,在其居住的公共场所张贴惩戒通告,在其住所标识“参与引带可耻”“参与走私可耻”等。

(四)对王友实等上述7名跨境违法犯罪人员及其共同生活人员取消发放当年度边民补助,暂停林业、农业、医疗、就学等政策性优惠补贴、补助及政策性贷款申请,暂停新宅基地审批申请。

(五)暂停王友实等上述7名跨境违法犯罪人员所在村小组所有群众当年边民补贴。

(六)将王友实等上述7名跨境违法犯罪人员纳入县辖区黑名单管控,各类营业网点、娱乐场所、宾馆旅店、出租房屋、加油站、旅游景区、公共交通等行业经营者不得向其本人提供服务和便利,一经发现,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请县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有关乡(镇)对王友实等上述7名跨境违法犯罪人员执行上述惩戒措施,并监督有关消费行业备案严格执行。

马关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正告,凡是参与、组织、协助、运送、窝藏、包庇跨境违法犯罪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制裁,请各类不法分子立即停止一切跨境违法犯罪活动,不要为一己之私利妨害国家安全、边境安全和公共安全。广大干部群众要更加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积极举报各类跨境违法犯罪行为,主动同一切违法犯罪作斗争,以实际行动守好我们的国门,守好我们的家园,守好不发生疫情输入的底线,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马关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1月19日


         责任编辑:付仕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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