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欢迎访问马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疫情防控 > 正文

文山州发布最新疫情防控措施

来源:文山发布 更新时间:2022/08/22

根据《新冠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国家、省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涉疫风险人员管控,文山州于2022年8月22日发布最新疫情防控措施,具体如下。

一、西藏、海南、新疆等重点涉疫地区来(返)文人员

7日内有西藏自治区旅居史(不含已经在迪庆州、怒江州实施“7天闭环健康监测”人员)的来(返)文人员,一律实行7天集中隔离(期间开展5次核酸检测)。

7日内有海南省海口市旅居史的来(返)文人员,一律实行3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开展2次核酸检测);7日内有海南省三亚市旅居史的来(返)文人员,一律实行3天集中隔离(期间每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加3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开展2次核酸检测)。

7日内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居史的来(返)文人员,一律实行3天集中隔离(期间每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加4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开展2次核酸检测)。

二、除西藏、海南、新疆等重点涉疫地区外,其他省外地区来文(返)人员

7日内有其他省外无疫情发生地区旅居史来(返)文人员,实行核酸检测“落地检”,并在三天内再次开展一次核酸检测(“三天两检”)。若持有省内核酸检测“落地检”或省内检测机构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可不开展核酸检测“落地检”,须在入文后24小时内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并分别向单位、宾馆酒店,居住地村(社区)报告核酸检测情况。若能提供省内无疫情发生州市“三天两检”证明的,可正常通行。

7日内有其他省外有疫情发生地区旅居史来(返)文人员,严格按《新冠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高中低风险地区人员管控要求进行分类管理。

三、州外省内来(返)文人员

7日内有州外省内有疫情发生但未划定高中低风险州(市)旅居史来(返)文人员,有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者当天核酸采样证明的放行,间隔24小时再开展一次核酸检测。无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实施核酸检测“落地检”,间隔24小时再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并分别向单位、宾馆酒店,居住地村(社区)报告核酸检测情况。

7日内有州外省内有疫情发生且已划定高中低风险州(市)旅居史来(返)文人员,严格按《新冠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高中低风险地区人员管控要求进行分类管理。

7日内有州外省内无疫情发生州(市)旅居史来(返)文人员,可凭“云南健康码”绿码和“通信行程卡”绿卡通行。

即日起自迪庆州、怒江州来(返)文人员(含已在迪庆州、怒江州实施“7天闭环健康监测”的由西藏入滇人员),一律实行“三天两检”。

四、州内流动人员

7日内无州外旅居史,进出麻栗坡、马关、富宁县人员严格执行边境县疫情防控措施,其他县(市)间人员流动可凭“云南健康码”绿码和“通信行程卡”绿卡通行。

五、景区景点疫情防控措施

各景区、景点继续执行此前已经印发的疫情防控措施和人员管控要求,不得减化、弱化疫情防控工作。

上述相关人员和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和主动报备个人、单位责任(公职人员向单位报备,外来旅客向宾馆、酒店报备,其他居民向村(社区)报备,由接受报备的单位、宾馆酒店、村(社区)督促落实相应核酸检测措施并履行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责任),对拒不执行管控措施和报备、报告责任,造成疫情风险或传播的,将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文山州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8月22日

         责任编辑:王霏菲  

关闭

上一篇:马关县卫生健康局拟设置医疗机构公示
下一篇:关于加强近期来(返)马人员疫情防控管理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