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人民群众:
为有效发挥核酸检测筛查预警作用,提高“主动防、早发现、快处置”能力,切实保障全县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定期开展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工作通告如下:
一、检测对象及检测频次
全县54类重点人群严格落实定期采样核酸检测要求(具体重点人群分类及检测要求附后)。
二、采样时间及地点
县城区除每周五上午开放的常态化全员核酸检测点位外,其它时间另设7个常设采样点(具体地点和开放时间附后),各类重点人群根据固定的时间按时参加采样检测;乡镇重点人群在各乡镇政府公布的具体采样点位检测。
三、政策要求
(一)积极参与,履行个人责任。所有重点人群要积极参与定期核酸检测,履行健康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义务,及时发现潜在感染风险,有效防止疫情传播扩散。县城区人员和边境地区相关人员因县内流动未能参加当天区域全员核酸检测的,须就近就地采样并将信息报告网格长。
(二)强化监管,落实部门和属地责任。全县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建立本单位员工健康监测台账,各网格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各乡(镇、场)要安排专人落实“动态管理”,及时更新统计,确保重点人群底数准、动态清、情况明,并提前组织动员、督促重点人群按时采样。各乡(镇、场)要及时公布辖区内采样点信息。
(三)完善制度,落实经营主体责任。各行业重点场所要制定完善健康管理制度,及时更新、统计上报应检人员名单,上岗前排查核酸检测情况,对不能提供核酸采样凭证的员工和从业人员坚决不得安排上岗。对无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不得进入各景区景点,限制乘坐跨州长途客运汽车等交通工具。对无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不得入住酒店、宾馆、民宿、旅店等各类住宿场所。
(四)依法依规,落实处罚机制。县城区各网格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各乡(镇、场)要加强日常工作监督,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对未按规定落实的企事业单位和行业经营主体,给予停业整顿,引起疫情扩散的追究其法律责任;对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核酸检测和妨碍、干扰检测秩序的个人,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此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有关政策后续将根据疫情形势适时调整。
附:1.马关县重点人群定期核酸检测列表
2.县城区便民核酸采样点信息统计表
马关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9月29日
附件1
马关县重点人群定期核酸检测列表
序 号 |
重点人员类别 |
检测 频次 |
责任单位 |
1 |
所有发热患者和其他无发热的可疑患者 |
发现 即检 |
县卫生健康局、各级医疗卫生机构 |
2 |
不明原因肺炎和住院患者中严重急性呼 吸道感染病例 |
县卫生健康局、各级医疗卫生机构 |
3 |
所有新入院患者及其陪护人员 |
县卫生健康局、各级医疗卫生机构 |
4 |
出现本土疫情后到药店购买止咳、“两抗一退”、感冒等药物的人员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5 |
跨境交通工具司乘、保洁、维修及口岸闭环红区内等人员 |
每天 1检 |
都龙口岸国际道路运输管理站、县交通运输局、县工信商务局 |
6 |
口岸进口物品搬运、装卸人员 |
县工信商务局(县口岸办)、都龙口岸国际道路运输管理站、县交通运输局、马关边境管理大队、都龙海关、马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
7 |
在口岸和集中监管直接接触入境进口冷 链食品的一线从业人员 |
县工信商务局(县口岸办)、都龙口岸国际道路运输管理站、县交通运输局、马关边境管理大队、都龙海关、马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
8 |
涉边建筑施工人员,包含边境物理阻拦、堤坝、道路、桥梁等设施建设施工人员 |
边境三镇、施工管理部门 |
9 |
与入境人员、物品、环境直接接触的国际邮件快件首站处理场所邮政快递从业人员;在本土确诊病例所在区(县)生活、工作的邮政快递从业人员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乡(镇、场)、各邮政快递公司 |
10 |
边境口岸、海关、边检、移民管理等部门直接接触入境人员和物品的一线人员 |
县委政法委、县交通运输局、县工信商务局、都龙海关、马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
11 |
国际航班服务人员 |
县交通运输局 |
12 |
跨境相关“人、物、环境”采样人员 |
县卫生健康局、各级医疗卫生机构 |
13 |
接触阳性感染者的相关人员(如流调、转运、终末消毒等) |
县卫生健康局、各级医疗卫生机构 |
14 |
集中隔离场所所有工作人员 |
县文化和旅游局(指挥部集中隔离工作组办公室) |
15 |
定点医疗机构的工作人员 |
县卫生健康局、各级医疗卫生机构 |
16 |
普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相关医务人员 |
县卫生健康局、各级医疗卫生机构 |
17 |
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的现场流调、转运相关工作人员 |
隔天 1检 |
县卫生健康局、各级医疗卫生机构 |
18 |
机场、火车站(含高铁站)、汽车站转运(省外入马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专班工作人员 |
县交通运输局、各乡(镇、场)、文交集团马关分公司 |
19 |
人员密集景点景区一线工作人员、导游、旅游车驾驶员 |
县文化和旅游局 |
20 |
抵边村寨人员 |
3天 1检 |
边境三镇、边境三镇卫生院 |
21 |
守边人员 |
边境三镇、边境三镇卫生院 |
22 |
陆地边境县(市)交通卡点执勤人员 |
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马关边境管理大队、各乡(镇、场) |
23 |
国内邮政快递包裹运输、分拣、装卸工作人员,快递派送及服务点从业人员 |
每周 2检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乡(镇、场)、各邮政快递公司 |
24 |
外卖送餐人员 |
县工信商务局 |
25 |
除口岸和集中监管仓直接接触入境进口 冷链食品的一线从业人员外的其他进口 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和市场监管人员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6 |
装修服务人员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装修装饰公司 |
27 |
国内航班服务人员 |
县交通运输局 |
28 |
国内铁路服务人员 |
县交通运输局 |
29 |
国内汽车客运服务人员 |
县交通运输局、县道路运输管理局、文交集团马关公公司 |
30 |
高速公路服务区、汽车修理厂等服务人员 |
县交通运输局、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各乡(镇、场) |
加油站 |
县工信商务局、各乡(镇、场) |
31 |
公交司乘人员、出租车司机 |
县交通运输局、县道路运输管理局、文交集团马关公公司 |
32 |
跨省货运司机、货运场站从业及装卸人 员、物流从业及装卸人员、重点商贸保供企业货运司机 |
县交通运输局、县道路运输管理局、文交集团马关公公司 |
33 |
网约车司机、网约货运公司等平台物流人员 |
县交通运输局、县道路运输管理局、文交集团马关公公司 |
34 |
大型商场、商贸城、超市从业人员 |
县工信商务局 |
小型商贸、超市从业人员 |
各乡(镇、场) |
农贸(集贸)市场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各乡(镇、场) |
餐馆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各乡(镇、场) |
星级宾馆、酒店、等级民宿场所从业人员 |
县文化和旅游局 |
会场会务从业人员 |
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各乡(镇、场) |
非星级宾馆、酒店(小宾馆、招待所等)从业人员 |
县文化和旅游局、各乡(镇、场)、县公安局 |
35 |
文化娱乐重点从业人员,如影剧院、歌舞娱乐场所、游艺娱乐场所、棋牌室、酒吧等场所以及文化馆(宫、站)、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图书馆、博物馆、 美术馆、艺术馆等室内场馆工作人员 |
县文化和旅游局 各乡(镇、场) |
科技馆 |
县农业农村科技局 |
36 |
体育馆、游泳馆及健身馆服务人员 |
县教育体育局 |
37 |
旅行社及旅游休闲街区服务人员 |
县文化和旅游局 |
38 |
普通医疗机构除发热门诊以外的工作人员 |
县卫生健康局、各级医疗卫生机构 |
39 |
月子中心工作人员 |
县卫生健康局、各级医疗卫生机构 |
40 |
口岸管理非一线服务人员 |
县工信商务局、都龙口岸国际道路运输管理站、马关边境管理大队、都龙海关、马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县沿边开放服务中心 |
41 |
抵边乡镇人员(抵边村除外) |
毎周 1检 |
边境三镇 |
42 |
批发市场服务员,如花卉、服装、建材、综合批发市场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乡(镇、场) |
43 |
入境口岸通道高风险岗位人员家属 |
县工信商务局(县口岸办) |
入境口岸冷链相关企业高风险岗位人员家属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44 |
环卫工人 |
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各乡(镇、场) |
保洁人员 |
各用人单位 |
垃圾回收站人员 |
县公安局、各乡(镇、场) |
家政从业人员 |
县工信商务局、各乡(镇、场)、家政公司 |
45 |
药店销售人员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乡(镇、场) |
46 |
人员密集及边境地区宗教场所人员。 |
县民族宗教局 |
47 |
学校和托幼机构人员 |
疫情 期间 每天 抽检 20% |
县教育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各乡(镇、场) |
48 |
养老和儿童福利领域服务机构人员 |
县民政局、各乡(镇、场) |
49 |
精神专科医院人员 |
县卫生健康局 |
50 |
监管场所人员 |
县公安局、司法部门、执勤一大队马关中队 |
51 |
生产车间人员 |
县工信商务局、县边境经济合作区管理委员会、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场) |
52 |
建筑工地人员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各乡(镇、场) |
53 |
省外入马人员(含自驾游),不属于中高风险地区,遵循“自愿、免费、即采即走、不限制流动”原则,入马后间隔24小时再完成1次核酸检测 |
其他 |
各乡(镇、场) |
54 |
学校寒暑假开学,凭48小时核酸阴性证 明入校后,3天内开展1次师生全员核酸 检测。严格实施人员健康监测、体温检测、晨午检和因病缺课缺勤追踪登记等措施。定期组织师生员工开展核酸检测抽检 |
县教育体育局、各乡(镇、场) |
附件2
县城区便民核酸采样点信息统计表
序号 |
采样单位 |
采样地点 |
采样时段 |
1 |
马关县人民医院 |
安平广场 |
8:00--22:00 |
2 |
逢春体育馆 |
8:00--17:30 |
3 |
马关县中医医院 |
中医医院后门 |
8:00--11:00、14:30--18:00 |
4 |
马关县妇幼保健院 |
妇幼保健院门前 |
24小时 |
5 |
逢春生态公园健康小屋旁 |
8:00--12:00、18:00--22:00 |
6 |
马关县圣康医院 |
马中路体育场 |
7:30--11:00、12:00--17:00 |
7 |
马关县康普医院 |
老车站 |
7:30--11:00、12:00--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