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落实疫情防控“新十条”措施,充分利用有限的医疗资源,更好的开展诊疗服务。现对县城区核酸采样点进行优化调整通告如下:
一、保留采样点(1个)
松江花园采样点。
二、撤销采样点(4个)
1.逢春生态公园健康小屋采样点;
2.中医医院后门采样点;
3.妇幼保健院门前采样点;
4.安平广场采样点。
保留的采样点采样时间不变,撤销采样点自2023年1月5日起不再采样。请需进行核酸检测的人员做好个人防护到松江花园采样点采样。
马关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3年1月4日
责任编辑:王霏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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