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健康农场管委会,县直各部门: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实施意见的通知》(云政办发〔2016〕10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马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3月8日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县法院、检察院。
马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8日印发
责任编辑: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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