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20日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 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 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 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D2YN202104120058 |
2021年3月20日以来,文山州富宁县洞波乡岩楼村出现三次人为纵火烧毁村民经济林木情况,村民经济损失严重。 |
文山州 |
生态 |
经调查核实,举报部分属实。2021年3月20日以来岩楼村发生三次火情,情况属实,三次火情,过火面积共计25.68亩,被烧树种为八角、杉木等,林木损失面积约为3.3亩左右,经济损失初步估算在15500元左右。经现场调查和走访调查、证实,三次火情都不排除农事用火跑火可能,也不排除人为故意纵火,暂时不能认定。 |
部分 属实 |
根据《森林法》规定:“有林地损失地面积达2公顷以上,或者致人重伤、死亡的才达到立案标准”,因三起火情都未达到立案标准,不作立案调查。富宁县调查组将继续开展走访调查落实,争取最大限度查明起火原因。对涉及火灾的洞波乡,根据《富宁县森林草原目标考核责任书》规定,记入洞波乡发生3起森林火情,并在“火源管理”“火情、火灾防控总体效果”当中执行扣分,扣4.6分。 |
已办结 |
无 |
2 |
X2YN202104120030 |
云南华联锌铟股份有限公司都龙矿区(文山州马关县都龙镇辣子寨村委会河边村)占用河道建设尾矿库和排土场,无视整改要求,向河道排放矿渣和废土废水,对当地生态、空气、水源造成严重污染。污水外排、流土覆盖农田情况严重。 |
文山州 |
土壤 |
云南华联锌铟股份有限公司南加尾矿库项目于2017年3月17日取得《文山州水务局关于云南华联锌铟股份有限公司南加尾矿库和南加排土场工程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的行政许可决定书》(文水规计〔2017〕19号),根据许可决定,现南加河河道已改道,原南加河河道位于南加尾矿库建设项目建设区范围内,倾倒弃渣为尾矿库筑坝所用材料,从采场通过胶带运输系统运至筑坝区域,符合《云南华联锌铟股份有限公司南加尾矿库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和《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批书》相关要求。根据南加河下游南北河出境河流省级水质监测点定点监测结果显示,下游河道水质监测结果均达地表水III类标准。 |
不属实 |
举报不属实 |
已办结 |
无 |
3 |
X2YN202104120029 |
云南华联锌铟股份有限公司都龙矿区(文山州马关县都龙镇辣子寨村委会河边村)占用河道建设尾矿库和排土场,用废土覆盖农田(种植沃柑);无序开采容易导致水土流失。污水外排情况严重。 |
文山州 |
土壤 |
马关县都龙360万吨/年采矿扩建及配套项目,主要包括铜街、曼家寨矿区360万吨/年采矿扩建工程,南加排土场建设项目,南加尾矿库建设项目,都龙矿区废石综合回收项目等4个子项目,项目备案核准、资源储量核备案、水土保持方案、环评报告、采矿许可证、林地审核同意书、永久性建筑用地审批等项目涉及的报件已完备。矿山手续齐全,严格按照项目设计方案进行开采,开采区严格按照土地复垦方案进行复垦绿化,采取了雨污分流,定时洒水降尘,边坡安全加固等措施;排土场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排土;尾矿库库区防渗,库底周边挂网喷浆,弃石筑坝,库内排洪隧洞建设均按照项目环评及批复要求进行落实。同时,公司积极对选厂办公区、废土场等区域开展生态恢复治理,2018年以来累计复垦绿化面积1463.79余亩,积极种植川滇桤木、象草、铁线草等植物进行废土、废渣治理。 |
不属实 |
举报不属实 |
已办结 |
无 |
4 |
X2YN202104120028 |
云南华联锌铟股份有限公司都龙矿区(文山州马关县都龙镇辣子寨村委会河边村)占用河道建设尾矿库和排土场,用流土覆盖农田(种植沃柑),扬尘严重;无序开采容易导致水土流失。污水外排、流土覆盖情况严重。 |
文山州 |
土壤 |
云南华联锌铟股份有限公司南加排土场胶带运输系统按环评报告及批复要求安装了8套除尘设施,整条传送带均为封闭生产,并在出口处设置了自动喷淋系统,传送带最终卸料点距离原周边村庄均在500米以上,项目涉及搬迁安置2个村委会6个村小组313户农户。按照“搬得出、留得住、能发展”的原则,实行货币补偿安置,鼓励群众进城安家落户,群众原房屋按市场价评估补偿。目前,已签订拆迁协议307户,拆除房屋307户,共兑现拆迁补偿、补助款2.1亿元。项目施工期间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洒水车适时对道路和施工现场扬尘进行洒水防尘,并加强废石、废料运输车辆的管理,进一步降低道路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公司委托云南省中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都龙矿区废石综合回收及南加尾矿库建设项目施工期敏感点废气、空气和噪声等进行监测,各项检测因子均达标。 |
不属实 |
举报不属实 |
已办结 |
无 |
5 |
X2YN202104120027 |
文山州马关县都龙镇辣子寨村委会河边村村民来信举报云南华联锌铟股份有限公司都龙矿物开采区、弃石场、尾矿库破坏生态,占用河道建设尾矿库和排土场;该企业将废土覆盖村民沃柑种植田,且无序开采污染环境。 |
文山州 |
土壤 |
该项目用地涉及都龙镇3个村委会(社区)16个村小组623户农户及部分村集体土地,用地大多为角度60°以上的山地。马关县按照《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修订云南省十五个州(市)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规定,对涉及的用地进行补偿,地上附着物参照文马高速公路等州内补偿标准进行补偿,为充分保障群众合法权益,马关县组建项目前期工作组,进村入户,宣传动员,对项目用地和搬迁安置相关补偿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并通过民主选举的方式在每个村小组推举3至5名村组干部和村民作为代表参与开展工作。针对沃柑的补偿标准,马关县专门组成沃柑补偿价格调查考察组,先后深入红河州河口县、玉溪市元江县等地进行考察。根据考察情况,结合马关实际,科学制定了沃柑的补偿方案,通过测算,沃柑的补偿价格每亩成本(按移植三年苗计)约为7000元/亩,具体包括种苗费用:100株×18元/株=1800元;挖塘费及种植费:100塘×6元/株=600元;肥料(底肥、追肥):1200元;农药:900元;管理费:1900元;地租费用:600元。截至目前,已丈量的有2户未领取土地及地上附着物补偿),5户只领取土地补偿款未领取地上附着物补偿款。2020年5月11日,张某等16名群众向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起诉马关县人民政府行政行为案件40件(其中:土地行政征收案16件、行政强制案8件、行政赔偿案16件),2个案件在开庭前已撤回起诉。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11月23日对31件案件做出了判决,9名原告不服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对9件行政征收案件驳回起诉裁定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
不属实 |
举报不属实 |
已办结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