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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云南省办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举报投诉生态环境问题进展情况通报 (十五)

作者: 新闻动态来源: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1/04/22

4月21日上午,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向我省交办第十五批群众举报投诉生态环境问题129件(来电79件、来信50件),涉及14个州(市);其中,昆明市49件,大理州17件,文山州10件,昭通市、玉溪市各9件,曲靖市、西双版纳州各6件,保山市、楚雄州、红河州、普洱市各4件,丽江市、临沧市各3件,迪庆州1件,其他州(市)当日未收到举报件。省迎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边督边改组第一时间将交办件全部转相关州(市)进行办理。

截至4月21日上午11:00,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投诉生态环境问题共十五批1165件(来电874件、来信291件);其中,昆明市487件,曲靖市147件,大理州122件,昭通市78件,红河州50件,玉溪市48件,保山市45件,楚雄州41件,文山州39件,丽江市22件,迪庆州19件,西双版纳州19件,普洱市15件,临沧市15件,怒江州9件,德宏州6件,省直部门直接办理3件。

我省高度重视督察组交办的群众信访举报件,及时提出办结要求,建立工作机构,健全边督边改工作机制,成立转办、督办、分析研判、信息汇总等小组,及时将中央督察组交办的举报件向有关州(市)及相关省直部门转办,对重点关注、群众反复举报的派出现场组进行现场督办。截至4月21日,第一批至第六批来电来信举报313件,已办结155件,阶段性办结91件,未办结67件;按核实情况统计,属实58件,基本属实22件,部分属实184件,不属实49件;责令整改291家、立案处罚101家、罚款金额419.58万元、约谈93人。

省迎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边督边改组将分批公开督察组交办我省的群众举报投诉生态环境问题的受理、办理和整改情况。可登录云南省人民政府网站 (http://www.yn.gov.cn/ztgg/hbdc/)查阅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