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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云南省办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举报投诉生态环境问题进展情况通报 (十六)

作者: 新闻动态来源: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1/04/22

4月22日上午,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向我省交办第十六批群众举报投诉生态环境问题111件(来电67件、来信44件),涉及14个州(市);其中,昆明市36件,曲靖市16件,大理州14件,玉溪市8件,昭通市7件,楚雄州、红河州、文山州各5件,西双版纳州4件,保山市、丽江市、迪庆州各3件,德宏州、临沧市各1件,普洱市、怒江州当日无举报件。省迎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边督边改组第一时间将交办件全部转相关州(市)进行办理。

截至4月22日上午11:00,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投诉生态环境问题共十六批1276件(来电941件、来信335件);其中,昆明市523件,曲靖市163件,大理州136件,昭通市85件,玉溪市56件,红河州55件,保山市48件,楚雄州46件,文山州44件,丽江市25件,西双版纳州23件,迪庆州22件,临沧市16件,普洱市15件,怒江州9件,德宏州7件,省直部门直接办理3件。

我省高度重视督察组交办的群众信访举报件,及时提出办结要求,建立工作机构,健全边督边改工作机制,成立转办、督办、分析研判、信息汇总等小组,及时将督察组交办的举报件向有关州(市)及相关省直部门转办,对重点关注、群众反复举报的派出现场组进行现场督办。截至4月22日,第一批至第七批来电来信举报395件,已办结206件,阶段性办结98件,未办结91件;按核实情况统计,属实76件,基本属实27件,部分属实227件,不属实65件;责令整改332家、立案处罚124家、罚款金额545.6万元、约谈106人。

省迎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边督边改组将分批公开督察组交办我省的群众举报投诉生态环境问题的受理、办理和整改情况。可登录云南省人民政府网站 (http://www.yn.gov.cn/ztgg/hbdc/)查阅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