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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云南省办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举报投诉生态环境问题进展情况通报 (二十)

作者: 新闻动态来源: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1/04/27

4月26日上午,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向我省交办第二十批群众举报投诉生态环境问题109件(来电73件、来信36件),涉及16个州(市);其中,昆明市41件,曲靖市、丽江市各12件,昭通市、大理州各8件,玉溪市、红河州各7件,西双版纳州3件,文山州、德宏州各2件,保山市、楚雄州、普洱市、怒江州、迪庆州、临沧市各1件,有关省直部门1件。省迎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边督边改组第一时间将交办件全部转相关州(市)和有关省直部门进行办理。

截至4月26日上午11:00,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投诉生态环境问题共二十批1725件(来电1225件、来信500件);其中,昆明市681件,曲靖市214件,大理州185件,昭通市115件,玉溪市80件,红河州78件,保山市62件,楚雄州62件,文山州59件,丽江市51件,西双版纳州37件,迪庆州27件,临沧市22件,普洱市20件,怒江州13件,德宏州13件,省直部门直接办理6件。

我省高度重视督察组交办的群众信访举报件,及时提出办结要求,建立工作机构,健全边督边改工作机制,成立转办、督办、分析研判、信息汇总等小组,及时将督察组交办的举报件向有关州(市)及相关省直部门转办,对重点关注、群众反复举报的派出现场组进行现场督办。截至4月26日,第一批至第十一批来电来信举报765件,已办结443件,阶段性办结98件,未办结224件;按核实情况统计,属实161件,基本属实57件,部分属实427件,不属实120件;责令整改578家,立案处罚240家,罚款金额731.4万元,立案侦查1件,约谈200人。

省迎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边督边改组将分批公开督察组交办我省的群众举报投诉生态环境问题的受理、办理和整改情况。可登录云南省人民政府网站 (http://www.yn.gov.cn/ztgg/hbdc/)查阅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