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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云南省办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举报投诉生态环境问题进展情况通报 (二十二)

作者: 新闻动态来源: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1/04/29

4月28日上午,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向我省交办第二十二批群众举报投诉生态环境问题131件(来电66件、来信65件),涉及16个州(市);其中,昆明市54件,大理州14件,曲靖市12件,玉溪市10件,楚雄州7件,保山市6件,昭通市、丽江市、普洱市、德宏州各4件,西双版纳州、怒江州各3件,文山州、临沧市各2件,红河州、迪庆州各1件。省迎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边督边改组第一时间将交办件全部转相关州(市)进行办理。

截至4月28日上午11:00,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投诉生态环境问题共二十二批1981件(来电1369件、来信612件);其中,昆明市792件,曲靖市240件,大理州210件,昭通市125件,玉溪市93件,红河州84件,保山市72件,楚雄州72件,文山州67件,丽江市58件,西双版纳州43件,迪庆州28件,临沧市25件,普洱市25件,怒江州21件,德宏州18件,省直部门直接办理8件。

我省高度重视督察组交办的群众信访举报件,及时提出办结要求,建立工作机构,健全边督边改工作机制,成立转办、督办、分析研判、信息汇总等小组,及时将督察组交办的举报件向有关州(市)及相关省直部门转办,对重点关注、群众反复举报的派出现场组进行现场督办。截至4月28日,第一批至第十三批来电来信举报924件,已办结545件,阶段性办结118件,未办结261件;按核实情况统计,属实192件,基本属实69件,部分属实520件,不属实143件;责令整改649家,立案处罚262家,罚款金额836.5万元,立案侦查1件,约谈213人,问责9人。

省迎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边督边改组将分批公开督察组交办我省的群众举报投诉生态环境问题的受理、办理和整改情况。可登录云南省人民政府网站 (http://www.yn.gov.cn/ztgg/hbdc/)查阅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