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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云南省办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举报投诉生态环境问题进展情况通报 (二十三)

作者: 新闻动态来源: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1/04/30

4月29日上午,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向我省交办第二十三批群众举报投诉生态环境问题126件(来电70件、来信56件),涉及15个州(市);其中,昆明市59件,大理州13件,昭通市12件,曲靖市10件,玉溪市7件,楚雄州、保山市各5件,临沧市4件,红河州3件,普洱市、文山州各2件,西双版纳州、丽江市、德宏州、迪庆州各1件,怒江州当日无举报件。省迎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边督边改组第一时间将交办件全部转相关州(市)进行办理。

截至4月29日上午11:00,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投诉生态环境问题共二十三批2107件(来电1439件、来信668件);其中,昆明市851件,曲靖市250件,大理州223件,昭通市137件,玉溪市100件,红河州87件,保山市77件,楚雄州77件,文山州69件,丽江市59件,西双版纳州44件,迪庆州29件,临沧市29件,普洱市27件,怒江州21件,德宏州19件,省直部门直接办理8件。

我省高度重视督察组交办的群众信访举报件,及时提出办结要求,建立工作机构,健全边督边改工作机制,成立转办、督办、分析研判、信息汇总等小组,及时将督察组交办的举报件向有关州(市)及相关省直部门转办,对重点关注、群众反复举报的派出现场组进行现场督办。截至4月29日,第一批至第十四批来电来信举报1036件,已办结609件,阶段性办结137件,未办结290件;按核实情况统计,属实214件,基本属实79件,部分属实589件,不属实154件;责令整改726家,立案处罚274家,罚款金额874.35万元,立案侦查1件,约谈215人,问责9人。

省迎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边督边改组将分批公开督察组交办我省的群众举报投诉生态环境问题的受理、办理和整改情况。可登录云南省人民政府网站 (http://www.yn.gov.cn/ztgg/hbdc/)查阅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