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是我国西南生态安全屏障,承担着维护区域国家生态安全乃至国际生态安全的战略任务。
2015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考察云南,对云南建成全国生态文明排头兵、守护好祖国的西南生态屏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省委主要领导多次到文山州调研,对文山州加快绿色发展、建设石漠化地区生态文明建设创新示范区提出了明确要求。州委、州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立足文山生态环境多样性、独特性、敏感性、脆弱性的实际,提出了加快推进绿色文山建设,把文山打造成为北回归线上宜居、宜业、宜游“喀斯特绿洲”的思路。
州政府把生态环境约束性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统筹部署,作为综合评价考核县(市)政府的重要内容,并围绕省下达的目标任务,及时将约束性指标下达到8县(市)政府。同时,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强化定期检查、督查、通报、预警、约谈等工作制度,将完成生态环境约束性指标、开展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纳入重点督查的工作内容,有力推动了全州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及生态环境约束性指标顺利完成。
按照省委、省政府对重点河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工作要求,我州成立了由州委书记和州长担任“双组长”的普者黑湖流域和文山盘龙河流域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推进“一湖一河”工作。州委办、州政府办印发《文山州州级及中央、省驻文有关部门和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进一步压紧压实各级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牵头组织开展了2020年度全州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工作,把主要生态环境质量指标、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等内容列入全州年度综合绩效考核体系,切实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地方党委政府领导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的落实。
我州加大中央、省级流域治理资金申报和投入,积极协调工作经费帮助做好“一湖一河”项目前期可研工作。2021年,文山市和丘北县完成了《丘北县普者黑湖流域综合治理规划(2021-2035年)》《丘北县普者黑湖“一湖一策”保护治理行动方案(2021-2023年)》《文山市盘龙河流域文山城区段综合整治项目概念性规划方案》和普者黑湖“山水林田湖草”保护与治理方案的编制工作。完成了普者黑湖生态廊道线和环湖公路线的“两线”初步划定工作,确定了普者黑湖治理EOD融资模式,梳理出近期即将实施纳入EOD融资项目44个,预计投入资金21.86亿元。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抓手,严厉打击文山市城区违法排污行为,有力推动完成了文山市垃圾填埋场封场工作,为盘龙河(文山城区)水质提升提供了有力支持。
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抓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加大重点管控力度,州政府制定印发《文山州禁止秸秆垃圾等废弃物露天焚烧工作方案》,督促各县(市)政府依法划定禁烧区,细化厘清各级各部门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垃圾等废弃物监管责任。同时,组织开展多部门联合巡查和网格化监管,扎实做好秸秆垃圾等废弃物露天禁烧工作。加强工业炉窑综合治理,累计完成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重点项目16个。目前,州政府所在地城区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8.6%,其余7县环境空气质量均优于国家二级标准。加强水污染防治,坚持“三水”统筹,深入打好饮用水水源保护攻坚战,加强重要湖库生态环境监管,开展重点流域断面水质达标整治工作,定期开展重点监控断面水质监测。目前,全州国控省控断面水质优良天数比例为96.3%。全面推进土壤污染治理。完成13个工业固体废物问题堆存场所整治销号,完成72座尾矿库的环境风险评估、风险应急预案编制备案、污染防治方案编制,审批转移危险废物4292批次、95346.74吨,完成涉危险废物企业问题整改验收销号421家、681个。组织实施盘龙河流域历史遗留采选弃渣及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及管控项目。编制完成了《文山州“十四五”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完成了2021年重点行业企业关闭搬迁疑似污染地块全面排查。
下一步,我州将做好生态环境专项规划,聚焦补齐生态环境短板。紧扣全州“石漠化地区生态文明建设创新示范区”战略目标开展规划编制,努力筹集500万元工作经费用于持续开展全州重点生态环境项目,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努力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筑牢滇东南生态安全屏障。
(魏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