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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政发〔2021〕143号马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马关县县城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无害化现场检查发现问题整改销号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更新时间:2021/09/30

马白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单位:

《马关县县城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无害化现场检查发现问题整改销号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马关县人民政府

2021年9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马关县县城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无害化现场检查发现问题整改销号工作方案

为对标对表我县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无害化等级评价发现的五个问题,按照《文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无害化评价现场检查发现问题整改销号的函》(文住建函〔2021〕163号)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爱国卫生运动和州七城创建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老百姓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全力打好七城创建战役,扎实推进国家卫生县城建设;坚决从严、从快、从实抓整改,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推动马关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

二、整改目标

通过全面整改完善我县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存在的问题,真正实现垃圾无害化处理,达到保护环境、健康发展的目的。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县城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无害化等级评价现场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决定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长:郭敏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杜兴宏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杨绍永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张书兵 县人民政府副处级领导

成 员:何建道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杨朝亮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陈明帅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田孟梅 县财政局局长

杨清策州生态环境局马关分局局长

孙荣祥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苏金龙 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

钟绍久 马白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由苏金龙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根据工作需要从相关部门抽调组成,负责处理整改工作日常事务。

四、整改工作内容及措施

(一)场区运维管理不到位

整改措施:1.加强对填埋场区的规范运维管理;2.健全落实垃圾填埋场巡查检查制度并做好巡查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上报;3.及时清理垃圾填埋场周边环境卫生,督促企业清理周边裸露垃圾;4.严格垃圾填埋场的消杀工作并做好消杀记录;5.及时清理、疏通排水沟渠,杜绝雨污混流。

牵头单位: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

配合单位:马白镇人民政府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二)无垃圾填埋作业规划

整改措施:1.加大库存垃圾的外运焚烧处理力度;2.做好封场前期准备工作,制定封场方案。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配合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州生态环境局马关分局、县财政局、县应急管理局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31日前

(三)无库区周边硬质隔离栏,进场封闭不到位

整改措施:1.设置和完善安全警示标识标牌建设、库区硬质隔离栏;2.严格库区安全管理,强化值班值守,杜绝非工作人员和车辆进入场区。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配合单位: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县财政局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31日前

(四)渗滤液调节池无雨水隔挡措施

整改措施:1.加强巡查,确保渗滤液调节池的安全;2.督促渗滤液处理站加大对渗滤液处理力度;3.对渗滤液调节池设置雨水隔挡措施,减少渗滤液增量,降低运营处理成本。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配合单位: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马白镇人民政府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31日前

(五)库区垃圾全暴露,未覆膜

整改措施:1.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对垃圾堆体进行规范整形、覆膜,避免雨水进入垃圾堆体渗沥液暴增,降低渗沥液运营处理成本;2.加大库存垃圾的外运焚烧处理力度。

牵头单位: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

配合单位: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州生态环境局马关分局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31日前

五、整改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相关单位、部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已明确: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不能通过无害化等级评价的,在“创卫”“创文”“创园”等创建活动中,将不予出具相关证明,对相关考核指标不予认可达标。各机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将发现问题整改销号工作作为当前“创卫”达标工作的重中之重,抓好落实。

(二)加快整改。各相关单位、部门位针对发现的问题,按照相关规范要求,举一反三,及时采取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进行整改。对能够立行立改的问题,要在15日内整改完毕;对需补齐“软件”短板的问题,要在2021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整改;对需采取相关工程处理措施进行整改的问题,要努力争取在2021年底前完成整改。

(三)销号管理。各相关单位、部门对本方案所列问题清单及整改目标要求,要实行销号管理机制,全面抓实整改工作。从2021年10月起,请于每月15日前(节假日提前至放假前一天)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及现场整改图片、相关整改完成证明材料,报送到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由县综合执法局收集汇总经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按时上报州住建局。

(四)强化督查。县人民政府督查室将视整改进展情况,定期不定期进行跟踪督查,及时将整改落实情况反馈至领导小组。对因整改工作落实不到位而影响我县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无害化等级评价和相关创建考核指标认定不达标的,严肃追责问责。

【文字解读】马关县县城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无害化现场检查发现问题整改销号工作方案

         责任编辑:陶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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