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健康农场管委会,县级各有关部门: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马关县生态环境执法监察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马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30日
马关县生态环境执法监察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两山”理念,牢守生态红线,根据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生态环境执法监察,指导企业守法生产,规范管理,全力保障县域生态环境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聚焦全县生态环境执法主责主业,全面排查生态环境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充分发挥“以老带新、以强补弱”优良传统,打造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的生态环保铁军,“以战代训”持续构建生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助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促进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推进全县生态环境公正文明执法,筑牢生态环境安全屏障。
二、时间安排
2021年9月1日—9月15日。
三、检查内容和方式
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全面摸清环境污染隐患和生态破坏问题。全面落实派单制度,将发现问题反馈行管部门和属地乡镇,协同督促问题限期整改。执法监察期间,采取不打招呼、直奔现场的方式,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进行全面细致排查,发现涉嫌环境违法的,严格依法做好调查取证工作。
四、组织机构
为确保本次生态环境执法监察工作顺利推进,成立生态环境执法监察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杨绍永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何建道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杨清策 州生态环境局马关分局局长
成 员:县人民检察院,县政府办、发改局、工信商务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科技局、水务局、文化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局、应急局、市场监管局、林草局、边管委、道路运输管理局、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及各乡(镇、场)。
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指挥、协调各项工作,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听取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对全局性工作作出决策部署。领导小组下设5个专项小组,负责开展具体工作。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杨清策 州生态环境局马关分局局长
副主任:魏泽世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信访局局长(兼)
蒋宗雪 州生态环境局马关分局副局长
高志聪 州生态环境局马关分局副局长
晏孝俊 州生态环境局马关分局副局长
王鹏程 州生态环境局马关分局副局长
成 员:江华剑、沈朝波、王德跃、陈治明
联络员:陈治明(联系电话:13908771560)
职能职责:负责统筹协调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做好会议安排、车辆调配、人员调度等,实时掌握各组工作开展情况,完成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现场执法监察组
1.第一组
组 长:蒋宗雪 州生态环境局马关分局副局长
副组长:胡秀虎 县环境监察大队副大队长
成 员:陈柄璋、田永辉、牛兴伟
联络员:胡秀虎(联系电话:13887679747)
职能职责:负责大栗树乡、八寨镇、篾厂乡、古林箐乡、健康农场管委会以及马白镇西部片区(县公安局沿骏城路到文化路至县中医院)。
2.第二组
组 长:晏孝俊 州生态环境局马关分局副局长
副组长:王德跃 县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
成 员:孙永龙、肖 艳、骆玉露
联络员:骆玉露(联系电话:15758787831)
职能职责:负责坡脚镇、南捞乡以及马白镇马白烈士墓至下寨至撑腰岩片区。
3.第三组
组 长:高志聪 州生态环境局马关分局副局长
副组长:赵 伟 州生态环境局马关分局大气与核辐射股负责人
成 员:史兰德、王朝晖、李 敏
联络员:李 敏(联系电话:13577666337)
职能职责:负责都龙镇、金厂镇、夹寒箐镇、小坝子镇以及马白镇信合路、赌咒河、马鞍山片区。
4.第四组
组 长:王鹏程 州生态环境局马关分局副局长
副组长:杨光明 州生态环境局马关分局土壤与自然生态股负责人
成 员:李文姣、李世雕、杨朝坤
联络员:李文姣(联系电话:18287672486)
职能职责:负责仁和镇、木厂镇以及马白镇花枝格片区。
(三)案件评查组
组 长:王鹏程 州生态环境局马关分局副局长
副组长:州生态环境局马关分局班子成员
成 员:州生态环境局马关分局法规与行政审批股
现场执法监察组各副组长
职能职责:负责环境行政处罚案件评查工作,对案件质量进行审核把关,每日向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报告案件评查情况,完成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技术保障组
组 长:晏孝俊 州生态环境局马关分局副局长
副组长:朱洪良 州生态环境局马关分局监测站站长
成 员:陈兴美、钱明梅、王会苹,州级技术人员
联络员:陈兴美(联系电话:18183764095)
职能职责:根据现场执法监察组检查情况,及时提供技术支撑;完成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五)问题督改组
组 长:何建道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副组长:杨清策 州生态环境局马关分局局长
成 员:领导小组成员
联络员:江华剑(联系电话:18187653636)
职能职责:负责根据现场执法监察组监察发现问题,实行派单制度,督促各行业(领域)限期完成监察发现问题整改;完成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五、工作任务
一是实地查看企业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指导企业守法生产,推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二是对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污染物排放及自主监测(含自动监测)、环评审批、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排污许可、危废管理、环境应急等环境法律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找准生态环境存在突出问题。三是按照“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原则,对执法监察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四是监察过程中指导乡镇落实生态环境“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强化环境日常监管力度。五是通过实地监察和指导服务企业,提升环境监察业务水平。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乡(镇、场)、县级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此次生态环境执法监察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抓好组织协调,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任务,确保工作取得实效;监察对象所在乡镇要安排政治可靠、信念坚定、作风正派、自律性强的一名工作人员全程参与现场执法监察,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协同推动发现问题整改。
(二)严格执法,全面排查。执法监察期间,各工作组要独立开展工作,务求精准高效,不盲目追求检查数量,要绝对保证质量,认真做好调查取证和案卷质量评查复查工作,发现涉嫌环境违法犯罪需要移交公安机关的,第一时间移交处理。监察情况于次日上午9点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详见附件),办公室梳理汇总后推送至问题督改组,对存在问题进行派单。
(三)严守纪律,恪守规矩。参检人员要做到持证上岗,主动亮证,执法监察期间禁止饮酒,原则上就近在乡镇或村委会食堂就餐,主动缴纳伙食费。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要求,不收受红包、不包庇企业,切实做到客观公正、文明执法,不打招呼、不隐瞒存在问题,检查期间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将移交相关部门依规依纪从严从重处理。
【文字解读】马关县生态环境执法监察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