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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政办发〔2021〕185号马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马关县尾矿库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更新时间:2021/09/10

州生态环境局马关分局、县应急局: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马关县尾矿库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马关县尾矿库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附表:尾矿库安全风险隐患自查表、尾矿库环境风险隐患自查表

                                                                                                                                       马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9日

马关县尾矿库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主要领导重要批示精神,深刻汲取近期尾矿库事故教训,坚决防范和遏制尾矿库安全事故和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强化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和突发环境风险各项责任措施落实,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全面排查治理尾矿库安全和环境隐患,实现尾矿库风险隐患排查、管控治理措施落实、应急预案完善三个100%全覆盖,坚决防范和遏制尾矿库安全事故和突发环境事件发生。

二、排查范围

全县范围内所有尾矿库,重点是易引发安全事故及突发环境事件的尾矿库,包括“头顶库”以及停用超过3年、无生产经营主体和废弃的尾矿库;红河水系干流及其重要支流岸线3公里范围内的尾矿库,饮用水水源地及跨国界河流周边的尾矿库,涉及镉、铊、钼、锑、锰等重金属的铅锌矿尾矿库、钼矿尾矿库、锑矿尾矿库、锰矿尾矿库等。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工作顺利推进,成立全县尾矿库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杨绍永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杨清策州生态环境局马关分局局长

孙荣祥 县应急局局长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工信商务局、县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马关分局、县应急局以及马白镇、南捞乡、都龙镇、夹寒箐镇人民政府分管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州生态环境局马关分局,由高志聪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四、排查内容

(一)企业自查

1.尾矿库责任主体安全风险隐患自查内容见附表1

(1)排洪系统完好情况。排水井、排水斜槽、排水管、排水隧洞、溢洪道、截洪沟等排洪构筑物有无变形、位移、损毁、开裂、淤堵,排水能力是否满足要求。

(2)主要参数达标情况(在用库)。最小干滩长度、最小安全超高、浸润线埋深等主要参数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3)调洪库容预留情况(停用库)。尽量降低库区水位及排洪系统进水口高度,确保预留足够的调洪库容。

(4)尾矿坝坝体稳定性。基础坝坡比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堆积子坝内外坡比、高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坝体沉降、位移是否满足设计要求,坝体是否存在坍塌、沼泽化等情况,坝肩截水沟和坝面排水沟有无损毁、淤堵。

(5)应急准备情况。是否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报备,应急预案是否具有针对性,应急演练、培训是否开展,应急物资储备是否充足,应急道路是否畅通,是否安排专人值班值守和巡查检查。

2.尾矿库责任主体环境风险隐患自查内容见附表2

(1)污染治理设施实施情况。尾矿水回用及处理情况,尾矿库渗滤液处理设施建设及排放情况,尾矿库截排水工程建设情况,尾矿库管线情况,尾矿库防扬尘情况,地下水监测井设置及监测情况。

(2)环境应急落实情况。是否制定单独的环境应急预案或环境应急预案专章并报备,是否具有针对性,是否按照环境应急预案要求开展环境应急培训、应急演练,是否储备必要、充足的环境应急物资,企业与地方政府相关管理部门预警应急联动机制是否衔接。

(3)尾矿库日常环境管理。尾矿库周边是否有尾砂随意乱堆情况,渗滤液收集池、排水隧洞是否有废水超标外排情况,回水池及渗滤液收集池是否有暗管、漫流或其他违规外排情况。

(二)政府部门检查

1.由生态环境部门会同应急管理等部门、属地乡镇对全县范围内所有尾矿库全覆盖进行检查,对企业自查自改情况及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检查。省、州将采取重点抽查和随机抽查的方式对排查治理情况进行核查。

2.抽查检查重点:

(1)企业是否对所有排查内容全面开展自查,针对自查发现问题制定的整改措施是否合理、是否落实到位。

(2)企业自查、县级部门检查情况与现场抽查情况是否相符。

五、时间安排

此次排查整治从2021年9月6日起至25日结束。采取企业自查、部门检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及时消除风险隐患。

(一)企业自查自改阶段(2021年9月6日至9月12日)

检查方法对照设计、环评文件以及《尾矿库重大隐患判定标准》《尾矿库安全规程》《尾矿库安全风险隐患自查表》《尾矿库环境风险隐患自查表》等文件,全面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制定问题清单,推进整改工作(企业自身没有能力的,聘请专家开展排查)。

(二)政府部门全面检查阶段(2021年9月6日—12日,与企业自查自改阶段同步开展)

检查方法在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对照设计、环评文件以及《尾矿库重大隐患判定标准》《尾矿库安全规程》《尾矿库安全风险隐患自查表》《尾矿库环境风险隐患自查表》等文件,对辖区内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无生产经营主体的尾矿库要开展全覆盖检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全面治理尾矿库重大安全和环境隐患。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开展风险隐患排查,要发扬求真务实作风,力戒搞形式、走过场,不走“经典路线”,查实情、听真话,确保风险隐患排查取得实效。

(二)全面落实责任。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相关部门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切实履行监管职责,逐级分解任务,层层抓好落实,要结合日常安全和环境监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消除风险隐患;对此次排查的问题清单,要拉条挂账,逐一进行整改,确保整改完成一个,销号一个;对需长期整改的问题,要定期检查,加强监管,并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到位,避免发生安全和环境风险事故。无生产经营主体的尾矿库,由地方政府承担主体责任。

(三)及时报送信息。尾矿库企业自查表及问题清单等相关材料于2021年9月13日前分别报州生态环境局马关分局和县应急管理局。州生态环境局马关分局、县应急管理局将企业自查表及问题清单汇总,连同本级检查情况报告于9月15日前分别报州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

(四)加大执法力度。对违法行为严重、问题突出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将依法依规予以从重处罚,该停产的停产。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反面典型,要依法严惩,依法依规将其列入联合惩戒范围,纳入“黑名单”管理,并在媒体上曝光。

【文字解读】马关县尾矿库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责任编辑:赵龙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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