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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马关县第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3号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 更新时间:2021/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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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汝芬、周世昆、卢兴隆、王代福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继续办理马关县城区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缴纳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根据《马关县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办法(试行)》(马政发〔2009〕73号)、《马关县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办法实施细则》(马政发〔2010〕48号)文件精神,马关县自2009年1月1日以来,以维护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在自愿的基础上,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获得参保缴费补助,享受养老待遇,切实解决征地农民老有所养问题。截止2021年6月,马关县分批次累计将332名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其中:2014年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240人,2016年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37人,2018年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55人。截至目前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332人中,有257人已领取养老保障待遇(370元/月),已死亡66人,有9人因未达到领取待遇条件暂未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为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妥善解决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问题,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省政府印发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的指导意见》(云政办发〔2019〕1号),州政府印发了《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改革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的实施意见》(文政办发〔2019〕114号),明确了被征地农民的参保方式、缴费补助标准及保障方式,马关县于2019年12月印发了《马关县改革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实施办法(试行)》(马政办发〔2019〕273号)。目前,马关县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正在开展被征地农民的身份认定工作,对历史征地项目涉及到的所有被征地农民逐一进行身份认定,经身份认定后符合保障条件的,将被征地农民纳入实名信息库管理,建立基础信息台账,兑现参保缴费补助,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对符合领取养老保障待遇条件的及时发放养老保险待遇,确保实现应保尽保、应补尽补。

希望以后多提宝贵意见,以利我们改进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

马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20日

联系人及电话:李显勇,18087696611

         责任编辑:熊朝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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