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
蔡怀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帮助解决乌木村委会大寨一组至大寨二组排污沟建设经费》的建议,已交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并经过局领导班子专题会议研究,给于您答复如下:
按照实施乡村振兴、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强化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推进农业农村环境整治,着力解决危害农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影响区域可持续发展的突出农业农村环境污染问题,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的突出短板,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解决乌木村委会大寨一组至大寨二组300米距离路段的排污沟问题,确实是保障到雨水季节洪水、污水泛滥,会溢出路面,造成环境卫生差的重要措施。是保证路面干净整洁,扎实提升人居环境重要保障。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实现农村生态环境和重点流域水体水质,建立生态宜居农村和高水平小康社会的前提保障。对建设美丽乡村具有重要意义。但目前县级财政难以筹措专项资金投入项目建设,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将把该沟渠作为农村环境整治建设储备项目进行申报,待上级下达项目相关建设资金后优先安排实施。
感谢您对农业农村科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以后多提宝贵意见,以便于我们改进农业农村科技工作。
马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2021年6月18日
联系人及电话:项 杰,0876—3066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