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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关县卫生健康局关于政协马关县第十届五次会议第114号提案的答复函

来源: 更新时间:2021/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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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青友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夹寒箐镇坝甲村卫生室基础设施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根据《村卫生室管理办法(试行)》(国卫基层发〔2014〕33号)和《云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基本标准的通知》(云卫基层发〔2017〕15号)等文件要求,村卫生室标准化基础设施建设标准为:村卫生室房屋建设规模不低于60平方米,服务人口多的应当适当调增建筑面积,村卫生室至少设有诊断室、治疗室、公共卫生室和药房。本着合理利用、科学调整和优化配置医疗资源的目的,为进一步提升医疗卫生事业服务能力,2014年投资20万元新建了夹寒箐镇坝甲村卫生室,卫生室总建筑面积120平方米,内设诊断室、治疗室、药房、公共卫生室、值班室、预防接种室,内部卫生间1个,目前村卫生室正常投入使用,解决了坝甲村委会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你的提案中提到的,随着群众到村卫生室就医时没有公共卫生厕所,加之其中3名医务人员是外乡人员,没有专用职工厨房,难以保证其基本生活条件,影响工作正常开展,不能进一步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等问题,县卫健局积极研究,采取了以下措施加以解决:一是加强排查全县村卫生室基础设施建设短板,积极争取资金完善相关基础设施,以解决人民群众就医方便和保障医务人员食宿问题。二是主动与坝甲村委会沟通协调,把村委会现有的公共卫生厕所及厨房与卫生室实行资源共建共享,确保医务人员基本生活条件。三是加强督促村卫生室做好室内卫生清洁工作,营造良好的就医环境。

希望以后多提宝贵意见,以利我们改进村卫生室的医疗卫生服务工作。

马关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6月20日

联系人及电话:杨兴云18987620390

         责任编辑:熊朝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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