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云南省民族宗教委印发《推动各民族共同迈向现代化实施“幸福花开”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认真贯彻执行。
《行动计划》围绕“三年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上台阶,八年做民族团结边疆稳定的样板,十五年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标杆,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目标,计划通过三年时间,实施八大重点工程,到2025年,民族地区经济活力和发展后劲明显增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高,特色优势产业持续壮大,各族群众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乡村治理效能进一步提升,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达到新水平,各族群众生活更加美好,现代化建设持续推进。
《行动计划》提出,一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共同迈向现代化有效衔接,消除规模性、区域性返贫风险。二是推进兴边富民行动,支持强边固防工程建设。三是推进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建设。四是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引领工程。五是推进民族村寨旅游提升工程。六是推进民贸民品工作和“民营企业进边疆”行动。七是推进民族地区科技赋能行动。八是推进民族地区社会事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