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第四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初验工作,6月24—25日,州民族宗教委党组成员、副主任杨凌同志带队到马关对第四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进行初验。县民族宗教局、县创建办相关领导陪同检查验收。
根据《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推荐申报第四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示范单位的通知》要求,我县推荐申报了马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小坝子分站、小坝子镇人民政府、小坝子镇田湾村委会、都龙镇茅坪村委会、都龙镇辣子寨村委会、金厂镇金厂村委会6个单位为第四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并组织创建办工作人员对各创建单位进行现场指导,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把关。
检查初验组先后深入到金厂镇、都龙镇、马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小坝子分站、小坝子镇等示范单位,采取实地察看、查阅资料、听取汇报、询问访谈等方式进行实地检查验收。
通过检查考评,初验组对各示范单位取得的成效充分肯定,对马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小坝子分站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经验做法及示范效应给予高度评价;对部分单位存在的讲解员培养力度不够、特色亮点展现不突出、氛围不够浓厚等问题和不足提出了意见建议。各示范点领导表示,今后将以此次检查验收为契机,严格对照《全省374个沿边行政村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十个一”验收标准(试行)》和文山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示范点“十有”标准,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凝聚磅礴的精神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