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景芳(1988-),女(满族),内蒙古呼和浩特人,内蒙古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博士生,主要从事民族政治学、边疆治理研究。
任维德(1961-),男,内蒙古呼和浩特人,内蒙古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公共治理、民族发展研究。
《北方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2年第3期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和根本遵循。二者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巨大优越性和蓬勃生命力,展现了中国政党制度的强凝聚力、超稳定性和治理柔韧性,具有理论、现实、历史三重维度上的内在逻辑及作用机理。共同富裕背景下西部民众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践路径在于:一是以高质量发展夯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物质保证,奠定共享基础;二是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彰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公正价值,凝聚认同共识;三是推进精准扶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补齐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民生短板,拓展共治实践;最终构建西部地区“共享—共识—共治”的治理架构,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与增强西部边疆民族地区民众政治认同联动研究”(19BZZ009);内蒙古自治区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点项目“西部民族地区地方政府能力建设与边疆治理联动研究”(2016ZJD025)。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强调,把推动各民族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共同奋斗作为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重要任务,促进各民族紧跟时代步伐,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共同团结奋斗”就是要准确把握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基本国情,把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作为56个民族的最高利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共同繁荣发展”就是要发展社会生产力、释放社会创造力,实现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共同富裕。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基本实现现代化,再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共同富裕既是价值趋向、目标追求,亦是实践进路、逻辑方位。
近年来,党和国家制定实施的多项优惠政策措施,有力促进了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通过精准扶贫战略历史性地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通过落实教育、医疗、住房等民生保障普惠性政策,初步解决了西部地区民众学有所教、病有所医、住有所居等急迫的现实问题,增强了各族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与此同时,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在城乡差距、生态环保、社会民生、基层治理等方面依然较为突出,严重影响着我国西部地区高质量发展和实现共同富裕。
共同富裕是涵盖地区经济状况与发展水平、城乡居民收入以及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水平等多种衡量指标的复合型范畴,既包含所有区域,也覆盖全体人民。相较而言,西部地区与东部地区在共同富裕指标上存在较大差距。在地区经济发展水平方面,2000~2020年,东部地区生产总值占GDP比例的均值为54%,西部地区生产总值占GDP比例的均值为10%,不及东部地区的1/5。在城乡居民收入方面,2000年,东部地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8099.09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587.74元,人均可支配收入城乡比为2.26;西部地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5695.48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614.90元,人均可支配收入城乡比为3.53。2020年,东部地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53102.46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3937.93元,人均可支配收入城乡比为2.22;西部地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7253.54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3844.05元,人均可支配收入城乡比为2.69。经过20多年的发展,西部地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东部地区差距逐渐缩小,但在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绝对值和相对值上与东部地区的差距依旧明显。在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水平方面,2020年,东部地区和西部地区人均教育支出分别为2762.02元和2736.38元,人均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分别为332.92元和304元,人均城乡社区服务支出分别为1730.02元和1060.29元,老年人每千人养老床位数分别为31.39个和27.78个,人均公共图书馆藏量分别为1.29册和0.72册,初中专任教师具有研究生学历者所占比例分别为5.29%和1.84%,每万人全科医生数分别为3.56人和2.30人,执业(助理)医师占卫生技术人员比例分别为39.89%和35.20%。在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水平上,西部地区与东部地区相比,既存在供给财力、物力、人力的数量差距,更存在质量差距。
西部地区与东部地区在经济社会发展、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以及城乡居民收入方面的差距,影响着更高质量和更高层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际成效。因而,本文以西部地区为考察区域,探讨共同富裕与西部地区民众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之间的内在逻辑关系和相互作用机理,明析实现路径,意义重大。
目前,学界对共同富裕的研究主要集中于通过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建立相对贫困治理机制、增强公共服务均等化可及性、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以实现共同富裕等方面,也有学者将共同富裕与政策议程、全面小康、乡村振兴、现代化建设等进行关联研究。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研究主要聚焦三个方面:一是研究体系构建,探寻其现实基础、思想内容、价值意义;二是研究实践路径,主张通过增强国民意识、完善地方立法、加快边境建设发展等路径实现;三是研究意识培育,通过发展民族教育,增进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强化心理认同。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仍然任重道远。”在实现共同富裕的过程中,经济社会的发展并不会自然而然地增进民族团结、推动国家社会稳定,也不会必然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因而,要坚持推进西部地区民众共同富裕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同向发力、同频共振,以“共富”为“共识”夯实物质基础,以“共识”为“共富”强化精神引领,最终构建“共治”的现代治理架构。
共同富裕作为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二者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内涵要求,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巨大优越性和蓬勃生命力,展现了中国政党制度的凝聚力、超稳定性和治理柔韧性。本文从理论、现实和历史三重维度厘清二者的内在逻辑关系,探讨相互作用机理。
(一)理论逻辑:价值统一与互动共生
共同富裕理论源于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体现了马克思主义不断中国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中国共产党新时代民族理论的重大原创性成果,二者在理论基础、价值取向、制度保障、实现方式上均体现出鲜明的社会主义特色,具有统一、交互的作用机理。
第一,二者在理论价值上具有高度的统一性、同源性。一是在理论来源上深度耦合。马克思主义理论揭示的“人类从贫穷走向共同富裕的最一般基础和前提,即社会物质生产力的不断发展”,从根本上奠定了马克思主义关于共同富裕的理论基础。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最新成果,与马克思主义解决民族问题、推动民族平等繁荣发展的思路同根同源,二者统一于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本质内涵。二是在理论实践上相互作用。共同富裕经毛泽东提出,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习近平等历代党和国家领导人对该理论的丰富、完善、创新和发展,形成了中国特色的共同富裕理论和重大实践成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构成内容,二者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实践要求。三是在发展目标上殊途同归。“贫穷不是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的实质是实现“现代化路上一个都不能少”。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要将物质保障、成果共享转化为增进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统一的精神力量,更好地保障个体的生存和发展权益,实现各族群众利益的最大满足,二者统一于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合理内核。
第二,二者在理论实践上具有强烈的互动性、共生性。关于二者的互动性,马克思指出:“理论一经掌握群众,也会变成物质力量。”但物质力量并不能必然上升为精神力量,二者也不是此消彼长的关系。“物质富裕”“精神富足”作为共同富裕的重要表征,是包含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内的精神富裕,不是简单的物质堆叠供给,要通过互促互动,解决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通过有效的教育引导解决好西部民众的思想和情感认同问题,在改善民生中凝聚各族群众心系祖国、一心向党的精神共识。关于二者的共生性,新时代共同富裕理论承担着丰富精神生活、实现精神富足的历史使命,在潜移默化中推动各族群众的思想观念、精神情趣、生活方式等彻底地向现代化迈进,这本身即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践要求。二者存在精神意识的交叉,兼有使命内化的重合,服从并服务于“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体现了“五个必由之路”的深邃意蕴,在实践中发挥着共生共促、相辅相成的积极作用。
(二)现实逻辑:协调发展与守正创新
“在共同富裕道路上我国面临的挑战和出现的问题是发展中的问题,是在全体人民生活水平都有大幅提高的基础上出现的差距拉大的问题。”有效解决区域、城乡、群体等诸多发展不平衡的问题,逐步实现共同富裕,须坚持协调发展与守正创新相辅相成。
第一,二者的协调发展具有守正功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在坚持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总结民族工作客观规律基础上提出的,旨在解决民族工作中出现的一些不匹配、不适应的新情况,推动中华民族成为认同度更高、凝聚力更强的命运共同体。西部地区立足资源禀赋、发展条件、比较优势等,构建新发展格局,找准实现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的文明发展道路,既是立于大道、坚守正道,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正确道路,展现强大道路自信的题中之义,亦是因地制宜、创新发展,推动族际政治整合、巩固和发展新型民族关系的必由之路,对西部地区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实现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至关重要。
第二,二者的协调发展深化包容互促。西部地区在“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中的定位与东部和中部地区具有明显差别,巩固民族团结大局、维护西部地区政治安全和生态安全是其重要目标。基于此,西部地区民众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既要正确处理共同性和差异性的辩证关系,通过推进高质量发展解决好共同性问题,又要防止过分强调差异性和特殊性,防范狭隘的民族意识,解决好“利益满足越好、离心倾向越强”的实际问题。其实质就是推进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以共同富裕逐步缩小城乡、区域、群体差距,使发展不平衡的问题最终在发展中得以解决;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育国民意识,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汇聚精神力量。二者与“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民族互嵌格局基本一致,存在实质内容的相互交织、实现形式的相互统一、交融发展的相互印证。
第三,二者的协调发展助推创新实践。西部地区推进共同富裕实现全面现代化的基础在“全面”,核心在内驱动力。创新对口支援帮扶形式,加快相关政策的同步调整调适,建构“共建促共享、共享促共识”的利益普惠和纾解引导机制,积极发挥西部地区民众的主观能动性和积极创造性,激发其内生动力,在守正创新中实现更有质量的发展、更有高度的认同,这本身即是对协调发展的创新实践。尤其是在教育领域,创新完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常态化机制,细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制度措施,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等,均是丰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有效形式,也是推进共同富裕实现全面现代化的价值取向和实践要求。
(三)历史逻辑:经验启迪与实践探索
第一,纵观中华民族历史,诸子百家中儒家“大同思想”、道家“小国寡民”、墨家“兼爱交利”、法家“富国强兵”等对理想社会图景的描绘,仁人志士、农民阶级、资产阶级所追求的社会“均贫富”等运动探索,都无法摆脱时代烙印和阶级局限。特别是在长达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统治阶级尚不具有与被统治的农民阶级共同富裕的思想自觉和历史自觉。在某种程度上,真正的共同富裕实践是中国共产党成立之后才孕育萌芽的,中国共产党的百年奋斗史即是实践共同富裕的百年发展史,也只有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才开启了共同富裕的历史实践新篇章。同样,作为具有深厚历史渊源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更是各民族在诞育、分化、交融中形成的历史选择。虽然党的十九大首次提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但中国共产党在百年奋斗历程中已经自觉地将建立“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新型民族关系作为重要奋斗目标,并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中开创了民族团结进步的时代新格局。
第二,“没有共享的物质成果和利益的共性交集,就不可能形成共识和牢固的共同体意识”。纵观中国共产党百年共同富裕探索之路,从根本上厘清了共同富裕的理论价值、时代内涵、实践方位,破解了发展路径、分配机制、制度困境等现实问题,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实现“国家富强”,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强大物质保证和实践基础。通过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以一统多、凝心铸魂,创造性地推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推进各民族共同繁荣,逐步实现民族振兴,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精神动能和智力支持。二者的着眼点和落脚点统归于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维护各族群众生存发展权利,最终以“人民幸福”强化“五个认同”意识,其历史演进与中国共产党的百年发展、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光辉历程高度契合。
第三,准确把握推进共同富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历史逻辑,推动二者在实践进路中相辅相成、相得益彰。共同富裕的政治基础在于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推动各族人民形成并坚定“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带领各族群众实现共同富裕,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引领各族群众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思想自觉;动力基础在于持续深化改革,破除实现共同富裕的制度性障碍,消除影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机制性因素,解决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发展基础在于将以人民为中心、高质量发展、实现共同富裕等有机统一起来,持续提高西部地区生产力,提升各族群众生活水平,进而巩固民族团结和发展稳定大局,推动西部地区民众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断凝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力量。
“民族关系的核心问题在于民族利益分配以及民族发展的根本利益。”准确把握共同富裕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理论、现实、历史三重逻辑,须在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前提下,通过高质量发展、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精准扶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调整利益分配格局,以族际政治整合推动西部地区民众共享改革发展的红利,维护中华民族整体利益。
(一)以高质量发展夯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物质保证,奠定共享基础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提高发展的平衡性、协调性、包容性”,这为西部地区实现共同富裕明确了实践进路,亦为西部地区民众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了价值遵循。
第一,以提高发展平衡性为重点,持续将“蛋糕”做大。一是解决好区域发展不平衡的问题。西部地区要积极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建设,找准在西部大开发战略中的定位,积极扩大对外开放,融入就近经济圈,以良好的竞合关系缩小发展差距;用好“先富带后富”的帮扶举措,加快对口帮扶先进技术成果转化,尽快形成具有西部地区特色的优势产业链条;加快区域内部的协调发展,建立差异化发展竞争机制,将民族团结、边疆稳定、生态保护等设定为优先等级的考核内容,充分转变政府职能,加大资源整合,提高区域经济整体实力。二是解决好城乡发展不平衡的问题。稳步推动西部地区城镇化进程,推进农牧民有序进城;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健全完善城乡包联帮扶机制,坚持科技兴农兴牧兴边,实现“人、财、物、技”的全覆盖帮扶和全方位发展,以发展成效助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三是解决好群体发展不平衡的问题。落实新发展理念,重点完善西部地区收入分配和群体共享机制,实现群体共同富裕;健全工资合理增长机制,使群众收入水平与物价水平保持在合理区间;建立过高收入调节机制,健全完善“三次分配”的对接协调机制,做好政策制度的配套跟进、有序衔接,借助东部和中部地区社会慈善公益事业的支持,消减贫富差距拉大带来的社会问题,有效弥合社会分歧,助推不同群体迈向共同富裕。
第二,以提高发展协调性为目标,正确处理发展的辩证关系问题。一是正确处理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关系。在奠定物质基础的同时,建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常态化教育引导机制,将之纳入西部地区各层面、各群体、各行业教育的优先核心内容,使之成为精神文明的重要实践内涵,实现物质富裕与精神富足协调发展。二是正确处理社会发展与生态文明的关系。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借助区位优势和人文特色,大力发展文化旅游产业,助力西部地区民众在增收致富中强化发展理念和政策认同;建立生态环境利益补偿机制,扩大绿色GDP的评价赋分权重,实现发展效益与生态效益的有机统一。三是正确处理安全发展与民族团结的关系。将边疆安全建设放在重要位置,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在内容、方法、主题、形式等方面进行深化拓展,切实维护民族团结大局;注重解决好发展过程中的环境污染、公共卫生等非传统安全问题,建立科学的防范化解应对机制,提高基层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
第三,以提高发展包容性为核心,在实现成果共享中凝聚群体共识。其重点在于提高经济发展质量,保障机会均等和发展权利,提高利益普惠和福利保障水平。一是建立素质提升长效机制。通过精准施策、精准施教,加大普惠性人力资本投入,重点提升西部地区民众的整体素质,提高其创收致富能力,解决好“人的全面发展”问题。二是健全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健全政府与公众的沟通互动机制,从公共政策的制定、执行、反馈、评估等环节进行渐进式调适,不断完善政策议程,保证民众的平等参与权利。三是健全机会均等发展机制。发挥好社会保障政策的兜底作用,充分保障民众就业、住房、医疗、受教育等基本权利,防止其因权利保障不到位而导致社会排斥。概言之,包容性发展的关键在于实现西部地区民众全面协调发展,引导其充分认识权利获得、机会均等、成果共享等是党和政府提供的,推动其“五个认同”的情感内化、现实表达,进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二)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彰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公正价值,凝聚认同共识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彰显社会公平最迫切的民生需求,亦是实现共同富裕、凝聚认同共识的基本前提。西部地区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彰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公正价值、正义属性,须从三个方面把握。
第一,中央政府统揽全局,发挥统筹监管作用。一是加强顶层设计,明确中央和地方政府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的事权责任,力争做到权责明确、匹配科学、精准高效,防止权责不对等、受益不均衡。中央政府做好基本公共服务规划,成立议事协调机构,加强组织领导,确定各类基本公共服务牵头部门,加强对地方政府基本公共服务的整体部署、协调指导、履责监管。二是统筹深化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社会保障、养老服务等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明晰地方政府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点任务、推进措施、成效量化、考评办法等,形成中央和地方联动的工作合力。三是做好监控与审核,健全完善基本公共服务监督体系,通过监察、巡视、审计、统计监督等有效手段,对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审批、项目进度以及供给质量等环节进行全程监督。同时,各级纪委监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能定位,严肃查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过程中的权力寻租、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第二,强化区域协同发展,建立对口支援帮扶长效机制。一是制定构建互惠共赢的区域合作框架,在综合评估西部地区发展需求的基础上,积极对接中东部地区产业项目,拓展信息化、新能源、新材料、大数据等领域的支援帮扶,形成全方位、深层次、多领域的区域协作帮扶格局,稳步促进西部地区经济发展和投资增长。二是充分借鉴闽宁、京蒙等成熟帮扶模式的有益经验,持续深化劳务协作,建立西部地区与中部、东部地区劳务协作机制。针对西部地区农牧业现代化、生态文明建设、全域旅游等发展短板,通过互派锻炼、挂职交流等方式,选派优秀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精准的人才支援,提高帮扶效果;通过建立“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特色产业研究院”等方式,推动产学研结合,助力西部地区特色优势产业做大做强。三是聚焦解决教育、就业、医疗等民生问题,加大对西部地区的资金援助,规范和细化援助资金管理办法,对援助标准、分配因素等资金内容逐项拆解测算,将预算执行、资金流向等延伸至县(区)级主管部门,确保援助资金用途清晰、结余准确、效果明显。
第三,合理设定服务标准,优化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保障。一是完善各级各类基本公共服务标准,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构建涵盖国家、行业、地方和基层服务机构的西部地区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合理设定西部地区省、市、县基本公共服务权责清单,优化程序、标准、流程,明确供给标准、条件、时限等,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的首办责任制,防止相互推诿扯皮、影响效率。二是优化基本公共服务资源配置,建立资源充分调动、有序配给机制,有效解决西部地区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与需求错配的结构性矛盾;扩大农村牧区基本公共服务设施覆盖率,解决好“最后一米”问题,缩小城乡、区域基本公务服务供给差距。三是依托“数字政府”建设,建立基本公共服务大数据平台,实现基本公共服务信息数据全口径接入,对基本公共服务的要点清单、行业属性、供给程度、受益程度、存在问题、反馈管理等实现全流程监控,提高西部地区民众基本公共服务可及性效益。
(三)以精准扶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补齐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民生短板,拓展共治实践
脱贫攻坚展示了中国特色的家国一体的国家与农民关系形态,乡村振兴为共同富裕做好现实准备,二者的有效衔接既补齐了西部地区的民生短板,又强化了家国一体国家认同的治理意涵。因此,围绕精准扶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须克服西部地区生态环境脆弱、发展基础薄弱等诸多问题,打破“胡焕庸线”背后的发展鸿沟,为西部地区民众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拓展基层治理实践。
第一,加大精准化产业帮扶力度。在保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帮扶措施精准实施、防返贫动态监测机制科学的基础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提升西部地区脱贫群众收入水平,为实现共同富裕奠定坚实基础。围绕落实新发展理念,促进农牧业高质高效,优化产业结构,推动西部地区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壮大,重点解决好脱贫产业链条较短、产品深加工不足等问题,注重扶持培育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提高脱贫地区产品附加值。基于西部地区农畜产品、新鲜果蔬的仓储冷链物流建设滞后的现状,有针对性地强化帮扶力度,以产业链升级完善助推农牧民富裕富足。
第二,发挥精细化治理统筹效能。围绕提升政策帮扶力度和帮扶效果,校准“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共同富裕”的逻辑切入点,推动资源统筹、部门联动,形成支持西部地区重点帮扶县(旗)财政、金融、人才的政策,推动政策落地见效。推进脱贫地区人居环境治理,围绕乡村宜居宜业,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建设,重点解决垃圾分类、污水处理、厕所革命等现实问题,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打造宜居的人居环境。开展脱贫地区创业环境治理,优化营商环境,以配套政策吸引资本下乡,鼓励年轻人返乡创业,逐步丰富西部地区乡村振兴的经济业态,推动西部地区民众在共享发展成果中实现共治参与,构建官民互信的善治生态。
第三,构建精益化服务保障机制。建立脱贫人口稳定就业机制,落实好用人单位稳岗就业政策,建立常态化岗位信息共享和发布机制,开发公益性岗位,强化职业技能培训,以精益化服务稳定就业。建立劳务输出服务保障机制,加大有组织的劳务输出力度,探索建立劳务接收地流动服务站,做好外出务工人员子女教育、心理疏导、医疗救助、政策宣讲等工作,持续拓展交往交流交融的平台渠道。强化人才保障机制建设,重点研究西部地区引才育才留才用才的支持保障机制,实现人才资源的优化配置。注重农村牧区新型实用人才的培养,做好乡土人才“传帮带”,为西部地区乡村振兴提供坚实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编辑说明:原文和图片版权归作者和原单位所有。篇幅限制,注释从略。
中国社会科学院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是由中央统战部、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国家民委联合设立,依托中国社会科学院并由民族学人类学研究所承担具体建设任务的民族研究机构,是服务决策、学术创新、培养人才的科研创新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