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将公开透明作为马关县林业和草原局工作的基本要求,围绕林木良种、石漠化治理、林草惠农政策、生态护林、林草执法、森林防火等重要事项进行信息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20年,马关县林草局共公开各类信息21余条,县政务网共发布各类信息21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内容。进一步创新林草信息与政务公开渠道、细化公开内容,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云南招标网等公示栏、墙报等方式重点公开或更新了以下政府信息:马关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云南省马关县倮洒国家级林木良种基地2020年度建设项目公示;马关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公开云南省马关县倮洒国家级林木良种基地2020年度建设项目的资金;马关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云南省马关县倮洒国家级林木良种基地2019年良种补贴项目建设实施项目竣工的公示;马关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云南省马关县倮洒国家级林木良种基地2020年度建设实施项目实施情况的公示;马关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2020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资金的公示;马关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2020年天然林停伐补助项目资金的公示;马关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2020年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项目的公示;马关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2020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实施项目的公示;马关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2020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实施项目资金的公示;2020年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护林员项目资金的公示;马关县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部门预算;马关县林业和草原局汇总2020年部门预算;马关县林业和草原系统执法人员名单公示;马关县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决算公开;马关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马关县第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09号建议的答复函;马关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马关县第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45号建议的答复函;马关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马关县第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49号建议的答复函;马关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马关县第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7号建议的答复函;马关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马关县第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10号建议的答复函;马关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马关县第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64号建议的答复函;马关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马关县第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23号建议的答复函等时效性信息。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开设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1个,对2020年建档立卡贫困户生态护林员项目公示公开,将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纳入政府主动公开信息基本目录并严格及时公开。2020年,县政府门户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公开信息2条(马关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2020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项目资金的公示;马关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2020年建档立卡 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实施项目的公示)。
(四)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严格按要求做好人大代表建议答复办理结果公开,2020年共答复人大代表建议7件。
(五)开展政策解读情况。围绕2020年全县林草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预期目标,在重要政策出台、重点工作推进时,全面公开、精准解读相关政策措施,严格执行《马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重要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落实林草相关政策文件,切实保障重要政策文件解读工作有序开展。利用街天和各公告栏对林草法规、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保护等政策进行解读宣传,提高群众的知晓率。
(六)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建立健全网络安全防护管理及信息登记、审核、发布、管理制度,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协调发布、读网、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等有关工作制度,做好网站信息审核发布工作,做好日常监测工作,坚决杜绝各类密码泄露、信息审核不严等各类违规行为的发生。2020年,共办结“12345”政务热线平台转办案件1件,办结率100%。
(七)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做好各项工作,2020年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信息公开相关举报的情况。
(八)公开制度机制建设情况。按照“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制定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公开属性审查、发布协调、监督检查、工作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对拟公开的相关信息,严格依法依规开展公开属性和保密性审查,切实履行信息发布的安全审查职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841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14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马关县林草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同时也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认识宣传学习不到位,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思想上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工作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导致部分政府信息未能得到及时有效公开;二是部分单位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学习不全面、不深入,存在政务信息应公开未公开的问题;三是政务公开的内容和渠道单一还不够丰富,还需进一步深化和完善。四是还缺乏专业系统的培训,导致对政务公开的业务不熟。
针对存在的问题,马关县林草局下步将从以下几方面加以改进:
(一)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工作机构,细化工作职责,保障必要工作力量。建立完善定期研究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切实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加强与上级部门沟通协调,做好统筹指导,有效整合政务公开方面的力量和资源,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二)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公开属性审查、协调发布等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开主体、公开范围、公开目录、信息内容、公开流程、公开形式、公开载体、公开时限等,确保工作规范开展。
(三)进一步建立健全12345政务热线平台管理运行机制,办理答复好平台案件,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管理和服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