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将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规范促落实,以服务求实效,坚持以人为本,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一)强化领导重视政府信息公开。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政务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强化组织领导,责任明确到人,切实保证了政务信息与政务公开。2020年,全镇共公开各类信息1000余条,其中,利用互联网共发布各类信息600余条,向县级媒体报送各类新闻信息400余条,手机短信、微信公众号等新兴媒体及其他渠道公开信息600余条。
(二)注重方法方式多渠道公开政府信息。进一步创新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渠道、细化公开内容,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体平台和、微信、手机短信、公示栏、墙报、户外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根据上级党委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财政预算、决算报告,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利用各种品台及时向社会公开重大项目批准和实施、工程建设、精准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等方面的政策及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公开公示。
(三)常态化公开重点领域政府信息。政务公开成为群众参政议政的重要渠道,既加强了政府与群众的沟通,拉近了政府和群众的距离,又促进了政府各项工作科学、规范、有序地开展。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我镇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的内容。凡属重大事项、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情,及时向社会公开,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除外。2020年,答复并公开公示人大代表建议25件、政协提案4件,通过镇、村公示栏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公开信息200余条。
(四)深化常态化疫情防控政府信息公开。依法、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疫情信息发布工作,便于公众及时了解最新疫情动态和应对处置工作进展。强化公共卫生知识日常普及工作,不断提高公众的传染病防治意识和应对能力。密切关注涉及疫情的舆情动态,对有关舆情问题,要快速反应、正面回应。及时准确公布公共卫生、事故灾难、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监测预警、防控措施、事态进展、处置结果等信息。
(五)常态化开展政策解读。围绕2020年全镇工作目标,在重要政策出台、重点工作推进时,全面公开、精准解读相关政策措施,严格执行《马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重要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落实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发布要求,着重解读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以及注意事项、关键词诠释、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切实保障重要政策文件解读工作有序开展。
(七)常态化抓政府热线。持续用好“12345”专线电话及服务平台,畅通群众诉求通道,维护群众知情权、监督权。2020年,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导致的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1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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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一)存在问题:一是对新《条例》的宣传学习不到位,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思想上没有引起足够重视,没有加强宣传工作导致部分政府信息未能得到及时有效公开;二是有些公开表面化、形式化。公开不及时、不全面的问题仍然存在。三是负责政务公开人员流动频繁,工作交接不到位,缺乏专业系统的培训,导致部分人员对政务公开的业务不熟。
(二)下一步打算:针对存在的问题,木厂镇下步将从以下几方面加以改进: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实施《条例》要求,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公开行为,确保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培训。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利用会议、专题培训等形式,切实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知识的培训,不断加强对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管理和服务水平。提高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能力,正确处理信息公开与安全保密的关系。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载体建设。积极推进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相关工作机制和制度;深化政务公开的要求,认真编制信息公开目录,规范信息内容,将本地的机构设置、工作职责、办事内容、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办事结果、服务承诺等信息上网发布。贯彻落实好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做好政务新媒体的管理、发布等工作,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管理和服务水平。三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保密审查制度,督促各中心、站所及时公开政务信息,同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府统一的规范性文件发布和查询平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