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19年,马关县公安局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县全面推进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时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紧紧围绕《马关县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确定的工作重点,结合公安机关工作实际,落实责任、细化措施,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领导重视,高位推动。马关县公安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公安中心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同检查、同考核。督察大队、考核办在日常督察检查、中进行跟踪问效,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二)完善机制,狠抓落实。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县公安局对调整充实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委副书记、政委为组长,并将领导小组办公设在县公安局指挥中心,负责组织全局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在原有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制度、新闻发言人制度等机制的基础上,更新完善了马关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南,使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更加完善,保障了工作的有序开展。
(三)突出重点,有效推进。一是突出做好公开解读回应工作。根据《马关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制度》规定,局公开办公室组织各部门对相关规范性文件、便民利民措施进行政策解读。及时对公安部出台《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规定》以图文并茂的方式进行了政策解读,并在县人民政府网政策解决专栏发布。针对推广行车卫士这一便民利民举措进行解读,并在马关公安公众微信号进行发布。在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过程中,及时向政府办提交我局主办的14件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答复件电子文档,统一公开发布。认真办理书记、县长信箱群众反应事项,及时回应答复。2019年答复网民反映事项18件。及时对发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的,在其职责范围内予以澄清。发布了《张某某阻碍执行职务被立案调查》、《马关县八寨镇发生一起交通事故》等在马关公安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回应舆情热点。二是突出做好政务服务提升工作。围绕公安“放管服”改革,及时将云南省公安厅公布的第一批“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在马关县政务服务平台、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公安信息网、马关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并送马关县档案馆查阅中心供群众查询。业务部门在上级公安业务部门的统一推动下,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应用,方便群众办事。2019年,马关县公安局自助便民服务超市运转正常,目前共有2400人次到自助超市办理业务,其中自助办理身份证880人次,护照签注222人次(赴香港签注58人次、赴澳门签注53人次、团体旅游签注111人次),交通违章业务1298人次。三是突出抓好平台应用工作。做好马关县政府信息公开网《面向转移落户人员的服务公开栏目》的更新工作,及时发布《云南省全面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落户城镇政策信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马关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时公开机构职责、财政预决算信息、服务指南及双随机、一公开清单。做好12345政务热线接听办理工作,查询专线接听工作,2019年共办理群众通过12345热线反映、咨询的事项11件。四是突出抓好行政执法公开工作。2019年,共在执法公开平台上公开297件行政案件处罚决定书。五是突出抓好日常规范运转。在日常工作,县局公开办按照《马关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要求,及时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行更新、编制公开目录,做好受理接收依申请公开申请的传真、电子邮箱的查收工作,日常各项工作规范运转。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268 |
38 |
307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5 |
0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如:主动公开的信息不够多,一些业务大队对公安业务工作生成的信息不能及时公开,公开的内容不丰富、不全面,宣传不到位,多数是新闻、提示类型,与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关心关注的信息公开较少。
下步,马关县公安局将继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县政府有关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开展工作。
(一)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政务公开组织领导,督促各业务部门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业务人员。结合新时代公安政务公开工作面临的形势,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与警务公开、执法公开建设相融合,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全县公安机关政务公开工作有组织、有领导、有计划、有落实。
(二)更加注重公开的实效。要围绕公安中心,突出便民利民事项、抓好公开重点,注重公开实效,及时更新政务公开内容。把政务公开的重点、难点、社会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作为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努力做到政务决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公开,通过传统形式与新媒体形式相结全,丰富公开渠道,让社会可以更方便获取信息。
(三)坚持制度化规范化公开。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的各项制度,坚持公开原则的确定性与公开步骤的渐近性相结合,公开内容的真实性与公开形式的多样性相结合,在实践中不断深化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工作制度,规范政务公开程序,重视政务公开流程再造,大力创新政务公开制度,通过加强用理论指导实践,确保政务公开健康有序地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