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以来,大栗树乡深入贯彻落实省、州、县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部署,紧紧围绕县委、县人民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群众关切,不断丰富公开内容,拓宽公开形式,增强公开实效,不断创新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和渠道,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有力地促进了全镇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政府自身建设。
一、工作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大栗树乡信息公开主要采用公示栏、展板、黑板报等形式,主要公开范围涉及医疗卫生工作、医疗卫生常识、各项办事指南、政府办事机构设置情况、公共场所管理、各类工作开展情况等方面内容。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大栗树乡2018年按质按量按时对群众关心的脱贫攻坚、民生工程、环境卫生、产业发展、重点项目建设等进行了公开,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
(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为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大栗树乡安排专人负责,根据上级部门要求搭建完成网上政务大厅,并入驻事项36项。
(五)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大栗树乡积极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按时上报县法制办,并由县法制办进行公示。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政务舆情和社会重大关切回应情况。全年无回应情况。
(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详细情况。
1.依申请公开情况。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费用情况。2018大栗树乡尚未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实施收费,未收到相关信息公开申请。
(八)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
1.行政复议情况。全年无行政复议案件。
2.行政诉讼情况。全年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1条。
3.举报投诉情况。全年无举报投诉案件。
(九)完善公开制度机制建设情况。按照《马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马关县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马政办发〔2018〕172号)要求,对大栗树乡公开制度机制进行了完善。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工作措施
大栗树乡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政务公开内容不够丰富;二是信息公开的形式较为单一;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还需进一步提高等。下步工作中,我们将按照省、州、县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各级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文件和要求;二是进一步提高公开的质量和水平。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应及时公开,多利用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三农通短信等平台进行政务公开;三是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务村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加强对政策性文件解读、工作要点方面的政务公开,并针对群众反馈意见及时调整相关工作;四是进一步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和业务水平。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大栗树乡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62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5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5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2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2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4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