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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医疗保障局:阳性轻症患者到门诊就医可报医保

作者: 新闻动态来源:文山州政务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2/12/16

随着“新十条”优化措施落地,云南省医保政策是否有相应调整?阳性轻症患者到门诊看病是否能享受医保待遇?12月15日,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做客《金色热线》节目,回答市民关心的热点话题。

01

网购新冠“特效药”

不在医保报销范围

自新冠疫情发生以来,省医保局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按照两个确保的要求,向定点医疗机构拨付3.57亿元预付金,用于新冠病人救治工作。在疫苗采购方面,拨付46亿元,保障防疫机构的疫苗采购和供应。针对疫苗接种,目前已拨付9.41亿元接种费。结合疫情防控工作,省医疗保障局按照医保职能职责开展了大量工作。在对新冠患者的救治上实行免费救治,其中,医保报销90%,财政负责10%,这个政策一直执行至今。

随着“新十条”的落地推动,目前云南省在新冠患者救治上仍保持免费治疗政策。在核酸检测价格方面,单检由原来的16元降至15元,混检从5元降至3.5元。对于医院有需要的新冠疫苗或者新冠治疗方面的药品耗材,也推行了先采购再备案、优先开通绿色通道的政策。

主持人提到,已经在网上渠道销售的辉瑞生产的奈玛特韦/利托那韦片是否会纳入医保。省医疗保障局负责人表示,目前已经上线、可以使用的国产药品,国家医保局都已在第一时间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参保人在医院救治时如果需要,使用的药品医保将给予报销。但如果是自行在网上采购的药品,不能报销。

02

6个州市已启动

新冠肺炎疾病门诊供给保障

有市民打进电话询问,在目前的疫情形势下,如果阳性轻症患者到门诊看病,是否能享受医保政策?

对此,省医疗保障局回复,目前,门诊待遇包括普通门诊待遇、特殊病门诊待遇、慢性病门诊待遇和急诊门诊待遇,分别覆盖了不同的就诊群体。如果是昆明市参保人,阳性轻型患者前往门诊看病,可以启用普通门诊的供给保障制度。根据不同医院级别和不同的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也有所不同。其中,一级医院的起付线为30元,二级医院起付线为60元,三级医院起付线为90元。超过起付线费用,就属于政策范围内的报销费用,三级医院可报销50%,二级医院可报销55%,一级医院可报销60%。如果是退休人员,可增加5%的报销比例。

在门诊就医,新冠肺炎疾病也可享受普通门诊的报销政策。除了昆明,目前已经有大理、楚雄等6个州市启动了门诊供给保障,其他州市在年内也要全部出台保障政策。待各州市出台完保障政策后,门诊统筹基金报销即可覆盖到省内所有参保人。

03

2019年至今

已集采28批药品及耗材

省医疗保障局还介绍了国家和省级集中采购工作开展以来的情况。从2019年起至今年11月,省医疗保障局已经开展共28批药品和医用耗材的大量采购,采购药品覆盖化学药和生物药、中成药等,其中包括常见的高血压、糖尿病、抗肿瘤、抗病毒药品,还有400多种药品纳入集采范围。在医用耗材方面,覆盖冠脉支架、人工关节、新冠检测试剂、骨科创伤类、静脉留置针、口腔种牙、肝功能生化检测等19类医用耗材。

通过集采,重点产品价格降幅达50%以上,最高达98%,以此计算,节约采购资金超过50亿元。下一步,云南省还将开展中成药、人工耳蜗、神经药材等耗材的集采,惠及更多患者。

(来源:都市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