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C类
田光练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县城区闲置用地划拨给海子边社区海塘村作为村级活动场所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经规划查询,你们提出的县城区闲置用地地块位于骏城路与海塘村交叉口县职高围墙外,该地块属骏成路道路景观节点,规划用途为公园绿地,如改变用途进行建设,与《马关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有冲突,建议另行选址。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希望以后多提宝贵意见,以利我们改进工作。
马关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6月20日
联系人及电话:石磊,17708765606
责任编辑:王霏菲
【关闭】
上一篇:马关县文化和旅游局关于马关县第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7号建议的答复函 下一篇:马关县自然资源局关于马关县第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5号建议的答复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