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欢迎访问马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马关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关于马关县第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7号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 更新时间:2022/11/10

A

陈会秦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永安市场内环境卫生纳入保洁公司进行统一管理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经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调查,板子街社区管辖范围的永安市场属于马明(13577692999)私人产权,该市场于2011年经合法审批取得建设经营管理使用权,监督管理单位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产权由他本人(马明)经营管理,市场内的清扫保洁工作由该市场管理方负责,按照规定必须到国税局缴纳每年垃圾代运处置费,市场方把清扫完成的垃圾投放到规定设置在市场内的垃圾容器,再由我单位安排保洁公司负责日常清运工作(清运中不得再收取任何费用)。同时市场方也可以聘请保洁公司为其市场清扫保洁工作服务,费用由市场方负责。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以后多提宝贵意见,以利我们改进工作。

马关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

2022年6月18日

联系人及电话:钱轮,7122366

         责任编辑:王霏菲  

关闭

上一篇:马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关于马关县第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9号建议的答复函
下一篇:马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马关县第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6号建议的答复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