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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关县民政局关于马关县第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04号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 更新时间:2022/12/21

类别:A

杨开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和按时提高发放村小组干部补贴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村(居)民小组干部是贯彻执行党在农村前沿一线各项方针政策的骨干,村(居)民小组干部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农村中起带头作用,负责本村的所有工作。当前的乡村振兴、疫情防控等工作任务重,工作量越来越大,特别是村小组干部待遇低的问题突出,导致村小组干部不能安心工作。因此,村(居)民小组干部待遇问题一直是县委、县人民政府关心、关注的问题。近年来我县积极采取各种措施改善村小组干部的待遇,随着我县财力的不断好转,在职村委会干部待遇和村小组干部待遇在原领取补贴的基础上逐年得到提高,2019年中共马关县委办公室马关系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马关县村(居)小组干部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马办发〔2019〕18号)规定对支部书记,村(居)民小组干部实行误工补贴考核制度,分三档考核,每半年考核一次,考核得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兑现半年误工补贴2400元;80—90分(含80分)的,兑现半年误工补贴2100元;70—80分(含70分)的,兑现半年误工补贴1800元;70分以下的,不予发放。上述各项政策的出台体现了县委、县人民政府对村(居)民小组干部的关心。

针对您提出的“关于提高和按时发放村小组干部补贴的建议”。一是“建议提高村小组干部补贴”问题,由于没有相关政策依据,目前只能按照马办发〔2019〕18号文件执行;二是“关于按时发放补贴问题”,我们将督促乡镇按时上报考核材料并及时下拨考核资金。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积极向上级反映,争取得到上级级党委、政府的重视。

希望以后多提宝贵意见,以利于我们改进基层政权工作。

马关县民政局

2022年6月13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杨廷昌,13887659880)

         责任编辑:王霏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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