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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关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一次会议第108号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 更新时间:2022/12/21

类别:A

熊开富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帮助解决医疗保险费用每年增幅过大造成群众困难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帮助解决医疗保险费用每年增幅过大的问题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3号)文件规定,2003年城乡居民年缴费标准为50元/人(个人缴费10元/人,财政补助为40元/人);云南省医疗保障局 云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做好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要求的通知》(云医保〔2021〕90号),2022年城乡居民年缴费标准为900元/人(个人缴费标准为320元/人,财政补助为580元/人)。随着医保制度的完善,筹资标准逐年实行动态上调,2022年总缴费标准比2003年增加了850元(个人缴纳增加了310元、财政补助增加了540元),个人缴费标准逐年提高的同时,国家补助标准也逐年大幅提高,缴费标准近19年来每年都实行动态调整,缴费在逐年上涨,马关县医保缴费执行的是国家政策标准,也是在逐年上调。主要原因一:保障待遇水平稳步提高。2021年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到70%左右,是新农合建立之初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35%的两倍,封顶线由0.3万元提高到15万元。主要原因二:纳入国家医保目录的药品种类不断增加。自2018年国家医保局成立以来,累计将250种药品通过谈判新增进入目录,目录内药品数量达到2860个,用药保障范围不断扩大。主要原因三:居民大病保险全面实施。大病保险覆盖居民医保全部参保人群,在基本医保基础上对大病患者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比如说马关执行的大病保险政策,普通参保城乡居民自付医疗费用累计超6000元的,可享受大病保险待遇,年度报销最高可达30万元,参保的脱贫户年内自付医疗费用累计超3000元的,可享受大病保险待遇,取消年度累计支付封顶线。主要原因四:待遇保障向门诊延伸和扩展。推进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截至2021年底,我县有10952人高血压、糖尿病患者享受门诊用药保障待遇。总之,国家合理调增筹资标准,就是为了居民医保基金收支基本总体平衡,确保参保人医保待遇支出和医保制度稳定可持续发展,这是医疗保障能力明显提升一种表现。

二、关于筹资费用每年增幅过大造成群众困难的问题

马关县每年的医保缴费都是严格执行上级的政策标准,为了不因病致贫返贫,针对特困人员、孤儿实施全额资助参保;对城乡低保对象、一二级重度残疾人、脱贫人口(原档卡贫困人口)等特殊群众实行部分资助参保,确保不会因为筹资费用增长导致群众的生活困难。

熊开富代表,再次感谢你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由于马关县没有依据修改制定新的医保缴费标准,必须执行上级的政策规定,你提出的“关于帮助解决医疗保险费用每年增幅过大的问题”,暂时没有政策支撑依据。你提出的第二个问题,由于实施资助参保政策,不会因为筹资的增加影响群众生活。作为医疗保障部门将加大医保政策的宣传及医保基金收支的公示,进一步提升公众的知晓率;会严格执行好上级的各项政策措施和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不断提升公众的满意度。希望你一如既往关心医疗保障事业的发展,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马关县医疗保障局

2022年6月14日

联系人及电话:杨朝翠18088282809

         责任编辑:王霏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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