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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关县卫生健康局关于政协马关县第十一届一次会议第45号提案的答复函

来源: 更新时间:2022/11/08

 类别:C


马关县卫生健康局关于政协马关县第十一届一次会议第45号提案的答复函

钟光云、王松柏、田丽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马关县南捞卫生院整体搬迁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根据《云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基本标准的通知》(云卫基层发〔2017〕15号》文件要求,201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129万元改扩建南捞卫生院,建筑面积860平方米,现南捞卫生院总建筑面积约1720平方米,已达到云南省贫困退出标准。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卫生计划生育局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全民健康保障工程建设规划>的通知》(发改社会〔2016〕2439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关于印发<“十四五”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社会〔2021〕893号)文件精神,2017年起及“十四五”期间中央预算内投资不再支持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建设,由地方财政统筹建设。由于马关县属于深度贫困县,地方财政财力困难,卫生院整体搬迁建设项目难以列入中央及省级预算内投资。

针对你们提出的卫生院业务用房面积不足及布局不合理,与辖区居民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矛盾愈发突出,满足不了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和辖区居民就医需求,县卫健局积极研究并协同相关部门加以解决:一是做好项目储备工作,将卫生院整体搬迁列入“十四五”规划建设,占地面积15亩,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建设门诊、住院、医技、后勤保障楼等及附属设施,计划投资4000万元(含征地费、地基平整费及项目前期相关工作经费等)。二是积极向上级及县人民政府争取专项债券等资金实施卫生院整体搬迁建设,补齐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短板,方便人民群众就医。三是加强与自然资源局、乡镇人民政府沟通协调,做好卫生院搬迁项目国土空间规划,确保项目用地手续合法和项目落地建设。

希望以后多提宝贵意见,以利我们改进卫生事业发展工作。


马关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6月13日


联系人及电话:杨兴云,18987620390



         责任编辑:周永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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