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关县2021年度建筑市场在建工程项目
“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方案
按照《2021年度马关县市场监管领域县级相关部门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安排,马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马关县消防大队联合开展2021年度建筑市场在建工程项目“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为切实开展好本次联合抽查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检查依据
本次联合抽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等有关规定。
二、检查主体
本次建筑市场在建工程项目“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发起部门为马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部门为马关县消防大队。本次检查主体为马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马关县消防大队。
三、检查对象
根据建筑企业在建施工项目22家为检查对象,按10%的比例随机抽查2家作为本次“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对象。
四、检查内容
对2021年建筑市场在建工程项目监督执法和消防设施、设备及安全通道进行检查。
(一) 对在建项目施工单位进行检查。1、对企业的资质和合同签订情况;2、管理人员职称证件;
(二)对建设项目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情况。
(三)对在建项目的消防设施、设备及安全通道进行监督检查。
五、检查时间
2021年7月至2021年12月。
六、检查方式
采取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联合抽查。
七、检查程序
(一)抽取检查对象及执法检查人员
抽查对象统一由马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过建筑企业资质管理系统抽取,共抽取2户。
马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马关县消防大队分别抽取各自的执法检查人员2人,共4人,组成建筑市场在建工程项目监督执法检查小组。
(二)提供检查数据
1.马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提供检查建筑企业资质管理情况和项目报建情况。
2.县消防大队负责提供检查对象平时监管过程中行为合规情况。
(三)实施检查层级
本次联合抽查计划实施检查层级为县级,2家抽查对象由马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两个部门提供的企业数据进行核查比对,并作出相应结论。
(四)结果判定
1.对于双方数据一致的,检查结果判定为正常。
2.对于检查结果不一致的,由检查对象就相关情况进行说明。能够提供合理说明的,由检查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不能够提供合理说明的,由检查部门判定其违法行为。
3.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其他违法线索,交由属地管理部门进一步核查处理。
(五)结果处理
1.抽查结果录入。2021年12月31日前,发起部门和配合部门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分别将所查事项的抽查检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向社会公示。其中,涉企信息统一归集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并记于企业名下向社会公示。
2.检查中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的,按照“谁主管、谁监管,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的衔接。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防止监管脱节。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做好马关县建筑市场在建工程项目监督执法检查领域“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是贯彻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的重要举措,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内在要求,是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创新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内容,也是打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需要。
(二)严格纪律,依法履职
在联合抽查过程中,各部门要以县委、县政府的要求为遵循,严守检查纪律,合理实施抽查,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减轻企业负担。对抽查发现的问题做好后续监管衔接,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或移交具有管辖权的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做到企业、人员随机抽取,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布,执法过程严格规范。
(三)加强协作,强化保障
进一步加强多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建立健全双随机抽查结果部门间共享交换和互认互用机制,实现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努力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营造“有求必应、无事不扰”的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