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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关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召开马关县中心敬老院和小坝子敬老院床位费、护理费定价(收费标准)听证会公告(第1号)

来源:马关县发展和改革局 更新时间:2020/10/0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21号令)、《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和《云南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马关县发展和改革局将于2020年11月上旬组织召开马关县中心敬老院和马关县小坝子敬老院床位费、护理费定价(收费标准)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马关县中心敬老院和马关县小坝子敬老院床位费、护理费定价(收费标准)。

二、听证会参加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马关县常住户口,且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身体健康的公民;

2.热衷于公益事业,有一定的群众基础,能够代表养老事业(消费者)的意见;

3.对养老服务工作有一定的了解,有一定的调查核算能力基础,能实事求是分析问题,并具备必要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4.允许公开个人姓名、工作单位(或住址)信息。

三、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产生的方式

1.消费者参加人采取自愿报名方式产生,当自愿报名人数超过规定人数时,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当自愿报名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时,由老年协会推荐。

2.专家、学者、政府部门、社会组织的参加人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聘请。

3.旁听人采取自愿报名方式产生,当自愿报名人数超过规定人数时,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当自愿报名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时,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邀请。

四、听证会参加人35名

1.县老年协会(消费者)16名;

2.县消费者协会1名;

3.马白镇社区干部4名(兴隆街社区、板子街社区、海子边社区、塘子边社区每个社区1名);

4.县民政局负责敬老院管理工作人员1名;

5.县人大代表1名;

6.县政协委员1名;

7.政府部门工作人员9名;

8.专家学者2名。

五、旁听人员3名

此次听证会设旁听人3名。

六、特邀单位

马关县电视台马关县公证处

七、报名方式

凡符合消费者参加人、旁听人条件的人员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请持有效证件(身份证)到马关县发展和改革局价格收费管理股办公室报名。

联系电话:0876-7125615

特此公告



马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10月2日

         责任编辑:郭染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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