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整改问题:全省部分涉重金属废渣堆存点风险管控不到位问题。反馈意见指出:全省有608个涉重金属废渣堆存点,部分点位风险管控不到位。
二、牵头单位:文山州生态环境局。
三、配合单位:文山州工业和信息化局、文山州应急局。
四、责任单位:各县(市)党委和政府。
五、整改时限:2023年年底。
六、整改目标:开展86个涉重金属废渣堆存点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及整治,环境风险管控到位。
七、整改措施:1.各县(市)对86个涉重金属废渣堆存点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对存在环境风险隐患的堆存点按照“一点一策”制定整治方案并开展整治,严格落实环境风险管控措施;2.进一步完善执法监管长效机制,及时发现环境风险隐患,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八、验收情况:2023年8月14日通过州级验收。2023年8月24日通过省级验收。
文山州生态环境局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