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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专栏

云南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文山州动员会在文山召开

作者: 新闻动态来源: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3/06/13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经省委、省政府批准,云南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近日进驻文山州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6月13日,督察进驻动员会在文山州召开,督察组组长李新平、副组长阿泽新就做好督察工作分别作了讲话,文山州委书记陈明进行了进驻动员,州委副书记、州长马忠俊主持动员会。

李新平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抓生态文明建设,推动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制度安排和重大改革举措。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作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延伸和补充,是省委、省政府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举措,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上来,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以看得见的成效取信于民,全力助推美丽云南建设。

李新平强调,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必须坚持严的总基调,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精准科学依法。督察将重点关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党中央、国务院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落实情况;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以及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有关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指示批示办理情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情况;长江经济带发展等重大战略部署贯彻落实情况;严格控制“两高”项目盲目上马,以及去产能“回头看”落实情况;重大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生态环境风险及处理情况;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国家和省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反映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对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立行立改情况;生态环境保护思想认识、责任落实情况等。

陈明表示,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采取的一项重大改革举措,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大制度安排。全州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上来,全面履行好生态文明建设主体责任,充分认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重大意义,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最务实的作风完成这一重大政治任务,坚决做到总书记有号令、党中央有部署、省委有要求、文山见行动。

陈明表示,全州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讲政治、顾大局、识大体,把配合好、支持好、服务好这次环保督察,作为当前全州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充分认识督察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全力配合支持督察,坚决服从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的统一安排,以极端负责的态度、深入扎实的作风、有力高效的服务,全力支持配合服务好省督察组各项工作。要以此次督察为契机,认真查找不足,主动深挖根源,对全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来一次大起底、大排查、大体检、大整改,做到边督边改、立行立改,切实解决具体问题、回应群众关切,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确保督察圆满顺利,坚决打赢文山生态环境保卫战、攻坚战、持久战。

会上,阿泽新就做好督察配合,边督边改,信息公开,精准、科学、依法督察等工作提出了要求,并就督察组全体成员严格执行《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纪律规定》,接受被督察地方和社会监督作了表态。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全体成员,文山州有关领导同志参加会议。

根据安排,云南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时间为15天。进驻期间(2023年6月13日—6月27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876-2133463,专门邮政信箱:云南省文山州A313号邮政专用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和督察组职责,云南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受理文山州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信访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举报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督察地方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