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文山以来,马关县各级各部门统一思想认识,坚持“统筹部署、上下联动、责任落实、立行立改”的工作总基调,全力以赴抓好省级生态环保督察交办环境问题举报件调查处理工作。
坚持一个原则明确办理要求。坚持“交办不过夜”“核实不过夜”原则。对交办的信访案件,采取“第一时间研判,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核实,第一时间反馈案件办理结果,第一时间公开信息,第一时间启动问责”的“五步工作法”,压实责任,层层落实,及时分析研判交办信访案件,按部门职责职能迅速转相关部门办理。
整合双线力量加快办理速度。马关县按照“各乡镇(场)、县级各部门双线同时进行办理”的案件处理方式,整合属地乡镇及行管部门人员力量,从县级职能部门和属地政府两条主线出发,依托属地政府熟悉当地情况优势配合职能部门专业调查,科学、精准、迅速处理解决各类环境问题,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
强化三个“有机结合”提升办理成效。我县在办理转办信访件过程中,注重立行立改与限期整改有机结合,客观区分信访件实际情况,对于能立行立改的,及时报送调查报告;对于不能立行立改,需限期整改的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办结时限,积极组织推进。注重“举一反三”与建立长效机制有机结合,以个案为切入点,实现以点带面,开展同类问题、行业问题专项整治,取得解决一件、带动一批、治理一类的效果。注重案件办理效率与质量有机结合,第一时间进行会商,对案件逐一进行审核把关,强化案件审核机制,落实信访调查处理、办理结果审核、办理结果上报、案件信息公开等各环节责任人,形成“提前部署+现场调查+专题研究”工作模式,确保信访件高质高效完成办理。
抓牢“四个一批”从严问责。我县对不配合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敷衍整改、拖延整改甚至虚假整改的,一律对相关部门的领导问责,要约谈通报一批,诫勉谈话一批,组织处理一批,党纪政纪处分一批。真正以最高的标准、最严的要求、最实的举措、最好的成效抓好省督察组交办信访案件的办理工作。
截至2023年6月16日,马关县共收到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件3件,其中涉气1件,涉水2件。1件已在马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对案件调查结果进行信息公开,2件已现场调查结束,正在对案件办理进行进一步会商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