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服务事项 |
具体内容 |
服务对象 |
备注 |
1 |
积极为群众服务 |
一是组织到社区参加“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活动,12月底前完成党组织和党员年度志愿服务任务;二是常态化组织开展“绿美马关先锋行”活动;三是组织到网格社区、挂联村委会开展环保知识宣传、卫生环境整治等活动;四是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五是实化细化“模范之星”“模范股室”评选活动,不断提升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切实转变作风。 |
广大群众、企业、基层联系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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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危险废物转移申报审批 |
指导和帮助完成危险废物收集与转移处置审批,防止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确保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 |
危险废物收集与处置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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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环评办理 |
告知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流程、权限、办事指南,按照提前介入、主动服务、全程跟踪的方式,实时掌握项目环评动态,协调、指导和解决项目环评编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避免因环评审批问题影响项目建设进度。 |
办理建设项目环评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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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监测工作 |
指导企业按要求开展好外排废水(废气)监测、自行监测工作。 |
有外排废水(废气)的排污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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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环境统计 |
建立环境统计年报、季报、快报工作QQ群,细致讲解工作要求、统计制度,解释指标填写,采取全天候咨询工作模式,回答企业填报疑问,对于填报确实有困难的企业,采用“请进来”单一指导工作模式,现场为其讲解指导,确保环境统计数据及时、准确、科学。 |
纳入环境统计的工业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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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强制性清洁生产 |
一是建立强制性清洁生产工作联络机制,细致讲解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制度、流程,督促企业依法履行主体责任。二是建立强制性清洁生产月调度机制,及时帮助解决企业在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中遇到的困难。 |
纳入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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