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服务事项
具体内容
服务对象
备注
1
不动产登记及查询服务
一是提高不动产登记便利度。优化“一窗受理”模式,实现登记、交易、税务三部门一窗受理,联合办公;开通邮寄送证,提供证书寄送服务;提供不动产登记信息自助查询和打印;积极推行“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依托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一部手机办事通等为群众提供多种申请方式,办事企业和群众可以在家通过企业从业端、政务外网等方式进行网上业务申请。二是精简办理流程,压缩办理时限。一般登记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其中,企业间的财产转移登记1个工作日内办结,抵押登记1.5个工作日,注销登记、查封登记即时办结。
群众、房地产企业、银行
2
组织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重点宣传耕地保护及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等相关政策
利用相关宣传活动结合自然资源工作,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开展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管理、耕地保护、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宣讲工作,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学法、懂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能力和水平。
全县广大人民群众
3
做好定点挂钩帮扶工作
聚焦“农民增收一口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做好后续帮扶、思想引领、产业扶持等工作,认真履行定点帮扶责任。
马白镇方山村委会、南山幸福社区群众
4
土地要素保障
在“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的基础上,充分衔接全县用地企业、行业主管部门需要保障的重点建设项目用地需求,科学编制国土空间规划,为项目提供用地保障。
用地企业、行业主管部门
5
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核实工作;
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城镇规划技术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实地查看、核实,符合办理条件且资料齐全的及时给予办理。
自然人, 企业法人, 事业法人, 社会组织法人, 非法人企业, 行政机关, 其他组织
6
地质灾害防治
到乡镇开展地质灾害排查、巡查工作,指导各乡镇地质灾害监测员培训、应急演练工作,持续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宣传,联合应急、气象、水务等部门加强对我县天气情况、地质灾害趋势进行会商研判,并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全县各乡镇人民政府及群众、各相关责任单位
7
持续做好矿企业务办理服务工作
一是主动服务企业,实地走访企业并开展工作交流;二是对企业安全生产、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等工作开展不定期检查指导。
企业
责任编辑:付仕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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