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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马关县第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号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 更新时间:2024/01/03

陈会秦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取消群众租住廉租到社区办理再续费手续的建议”,已交我单位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马关县从2008年开展住房保障工作以来,一直都得到各村委会(社区)的大力支持,2017年以前,申请廉租住房或公共租赁住房都要到村委会(社区)申请并由村委会(社区)初审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再将申请材料报县级相关部门复审后送县住建局审核公示后才分配。2017年后省住房保障部门出台简化程序的政策,申请人才直接到县住建局申请,但是根据《马关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马政办规〔2020〕2号)的规定,公租房实行动态管理,租金一年一交,每年须对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是否有稳定工作和收入、住房等情况进行逐项审核。社区作为居民最基层的管理单位,对本地区居民的流动情况、家庭人员的就业、收入和住房信息发生变更的情况较为了解。同时,根据《马关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马政办规〔2020〕2号)第十四条(三)、(四)款的规定,为精准掌握租房人一年来家庭成员的就业、在本地的居住、家庭收入、住房等情况,以便对租房人的继租情况进行审核、准确收取租金,望社区一如既往的配合做好公租房相关申请、管理工作。

在下步工作,我局将积极与上级部门建议,简省不必要的证明材料,进一步优化公租房的申请、管理的程序。

希望以后多提宝贵意见,以利我们改进公租房的管理工作。

马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8月3日

联系人及电话:杨廷福,15891935207

         责任编辑:周永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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