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光练、高仕会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整治违章建筑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制定政策、完善措施
为有效打击乱占耕地建房行为,2020年以来,省、州、县先后出台了《马关县关于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通告》(马政通〔2020〕6号)、《马关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马政办发〔2020〕210号)、《马关县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突出问题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工作实施方案》(马政办发〔2021〕133号)、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云自然资办〔2023〕8号)、文山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文山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文自然资〔2023〕21号)、《文山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度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非住宅类补充摸排的函》等政策性文件,我局根据工作实际,结合卫片执法、巡查检查、线索举报等,对县辖区内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形成常态化工作认真进行排查整治。为确保早期违章建筑的处置,我局执法大队、规划中心办公室建立了来访群众举报登记台账,同时设置了畅通的举报渠道,公开了乱占耕地建房举报电话。
二、严格执法、依法查处
对举报线索,涉嫌违反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对乱占耕地建房行为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坚决进行查处和依法强制拆除,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023年来,会同有关部门共拆除违法建筑2763平方米,其中,拆除彩钢瓦3处共计300余平方米;拆除砖混房屋违法建筑14户共2013平方米;拆除私搭乱建房屋38户共计830平方米。
三、严格审查、审慎办证
我局对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的,严格认真进行审查,对土地权属来源不明,无用地和建房相关审批手续的,坚决不予办理不动产权证。
四、部门协作、形成合力
一是加强与电力、供水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实现信息互通共享,对住户申请办理供电、供水手续的,住户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房屋产权证明和户籍证明,电力、供水等部门方可办理供电、供水相关手续,凡是无法提供合法有效的房屋产权证明和户籍证明的,电力、供水等部门不得办理供电、供水相关手续。二是加强村组级、村委会(社区)、乡镇、县级信息互通,发现一起制止一起,坚决把违法行为遏制在萌芽之时,避免人民群众因乱占耕地建房等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三是发现违法占用土地建宅基地行为时,将积极对接,将线索移交县农业农村局,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最大限度减少村民的损失。
感谢你们对我局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希望以后多提宝贵意见,以利我们改进工作。
马关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8月28日
(联系人及电话:李永坤,138876485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