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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马关县第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30号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 更新时间:2024/01/03

陈学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做好周转房维修与维护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马关县周转房依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09〕145号)文件精神,于2009年开始建设,现每个乡镇都已建设。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 云南省卫生厅 云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加强乡镇学校卫生计生周转房建设分配管理工作的通知》(云建保〔2014〕360号)文件精神,周转房属于云南省城镇保障性住房中的公共租赁住房范畴,按公共租赁住房的要求进行建设和管理。我县的乡镇周转房2009年至2018年,只收取保证金,没有收取其他费用,分配管理和日常维护由项目建设所在乡镇负责。2018年县人民政府将保证金全额退还保障对象后才按照公租房管理的要求收取租金。公租房租金的收取及使用按照《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公共租赁住房出租出售收入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云财综〔2014〕16号)文件的要求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租金收入需要先缴入国库,待使用时再向县人民政府请示。公租房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维修及维护管理的费用需要提取租金来支付。我局和各乡镇已签订周转房代管协议,周转房的日常维修维护及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维修由周转房所在乡镇向县人民政府请示提取公租房租金进行维修维护。对于涉及住房安全等的维修由县住房保障部门向县人民政府请示划拨资金进行维修。

感谢您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以后多提宝贵意见,以利我们改进公租房的管理工作。

马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8月3日

联系人及电话:杨廷福,15891935207

         责任编辑:周永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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