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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关县民政局关于马关县第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97号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 更新时间:2024/01/04

杨安伦、沈广令、罗廷兵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兑现符合殡葬补贴条件资金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共马关县委办公室 马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马关县推进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马办发〔2017〕93号)规定:“自2017年9月1日零时起,具有马关县户籍,且未享受国家规定的丧葬抚恤费用的城乡居民死亡后,按规定火化并进入骨灰公墓安葬的,免除遗体火化费和运尸费。进入骨灰公墓安葬或采取生态葬法的,实行火化区的一般群众给予4000元殡葬补助;特殊困难群众给予5000元殡葬补助;推行火化区的一般群众火化后骨灰进入公墓安葬的,在上述补助基础上增加补助500元。”随着全县殡葬改革的深入推进,县人民政府及时调整了相关惠民殡葬补助政策,自2022年1月1日停止执行“具有马关户籍,且未享受国家规定丧葬补贴的城乡居民死亡后,按规定火化并进入骨灰公墓安葬的,实行火化区的一般群众给予4000元殡葬补助,特殊困难群众给予5000元殡葬补助。推行火化区的一般群众火化后骨灰进入公墓安葬的,在上述基础上增加补助500元”的惠民补助政策,继续减免马关县户籍城乡居民的遗体接运费和火化费用(公职人员除外)。

经审核汇总,2017年9月1日启动殡葬改革以来,截至2021年12月31日马关县惠民殡葬补助政策未调整期间,全县符合兑现城乡居民遗体火化补助资金6461人2885.878万元,现已累计兑现城乡居民遗体火化补助资金2151人961.078万元,现仍有4310人1924.8万元火化补助资金未兑现。为及时兑现马关县符合殡葬补贴条件的补助资金,解决群众最关心的殡葬热点问题,马关县民政局已多次书面向县政府请示汇报解决补助资金;但由于省州没有专项补助资金,加之县财政十分困难,全县2020年下半年后申报的惠民殡葬补助的人员均没有资金兑现。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积极向县政府和上级部门请示,加强与财政部门对接力度,争取早日兑现惠民殡葬补助资金。

希望以后多提宝贵意见,以利我们改进殡葬管理工作。

(此页无正文)

马关县民政局

2023年8月24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王光荣,138887672658

         责任编辑:周永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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