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春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村组干部待遇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村(居)民小组干部是贯彻执行党在农村前沿一线各项方针政策的骨干,村(居)民小组干部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农村中起带头作用,负责本村的所有工作。当前的乡村振兴、社会治理等工作任务重,工作量大,特别是村(居)民小组干部待遇低的问题突出,导致村(居)民小组干部不能安心工作。因此,村(居)民小组干部待遇问题一直是县委、县人民政府关心、关注的问题。近年来,随着我县财力的不断好转,为再次提高村(社区)干部待遇和村(居)民小组干部待遇,2022年《中共马关县委组织部 马关县民政局 马关县财政局关于印发<马关县关于全面推行村(社区)干部“大岗位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马组联发〔2022〕27号)《关于调整<马关县村(居)民小组干部管理考核办法(试行)部分条款的通知>》(马民联发〔2022〕11号)规定村(居)民小组干部误工补贴定额补助500元/月,党支部书记和小组长“一肩挑”定额补助700元/月。报酬待遇自2022年10月1日起计算。村(居)民小组待遇在2019年的基础上由400元/月增加到500元/月。上述各项政策的出台体现了县委、县人民政府对村(居)民小组干部的关心。
针对您提出的“关于提高村组干部待遇的建议”的问题,一是每月干部补贴增加到1000元/月的建议,由于目前没有新的政策依据,目前仍然按照现行政策执行;二是按月发放村小组干部待遇的问题,按照村组干部管理考核办法,每半年进行一次考核,所以待遇无法按月发放。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督促乡镇按时完成考核,上报考核材料,积极向上级反映,争取得到上级级党委、政府的重视,逐步提高村小组干部的待遇。
感谢您对村小组干部待遇提高,按时发放补贴问题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以后多提宝贵意见,以利于我们改进基层政权工作。
马关县民政局
2023年8月23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杨廷昌,138876598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