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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政协马关县第十一届二次会议第101号提案的答复函

来源: 更新时间:2024/01/08

刘学娇、黄志顺、杨荣波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提高司法行政机关司法行政辅助人员工资待遇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共马关县委办公室 马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马关县机关事业单位购买公益性岗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马办发〔2018〕134号)文件规定,给予司法局购买司法辅助人员7名,每人每年增加补贴3.35万元,资金来源及渠道为县级年增补贴23.5万元,不足部分由县司法局补足,县级财政补助资金具体到月情况为:县级财政补助2792元(其中:社会保险792元),县司法局补助206.25元,补贴合计2998.25元。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云人社发〔2022〕39号)文件“(三)三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6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准为16元”、“上述标准自2022年10月1日起执行。全省各用人单位应在本标准发布后10日内将该标准向本单位全体劳动者公布。”和马关县属于三类地区的规定,目前马关县最低月工资标准为1600元。从招录进入岗位以来,司法局严格做好人员总数控制和日常管理工作,人社部门每月负责做好补贴审核工作,并及时审核报表送县财政部门划款,县级财政按月给予足额经费保障,有效促进我县社区矫正工作正常推进。由于马办发〔2018〕134号执行到2020年12月31日已经结束,在县委、县人民政府未出台新的政策规定之前,鉴于司法辅助人员所承担的实际繁重工作和马关县物价快速上涨的实际情况,建议县司法局就司法辅助人员补贴待遇过低的问题,形成专题问题,请示县人民政府研究解决。

希望以后多提宝贵意见,以促进我们工作为谢!

马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30日

联系人及电话:杨绍团,7122215

         责任编辑:周永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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