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马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公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等规定,现公布马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1月31日至12月31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汇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住建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各级人民政府的“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不断完善各项制度,通过网站及其它媒体积极向社会政府公开信息。也是提升政府公信力和治理能力的有效途径。随着互联网和新媒体的普及,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越来越强烈。因此,我们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作为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3年,住建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条,保障性住房申请公示4条,登记信息5条,公租房分配房源公示3条,公租房分配方案3条,公租房退房统计4条,分配信息2条,行政执法及通知4条。主要包括部门通知公告、行政审批事项、工作动态等内容。
(二)依法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3年住建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一是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党组成员、副局长赵全会同志担任分管领导,办公室负责政务主动公开、信息审核等具体工作,各职能股室负责公示公告及住房和城乡重点领域信息起草等工作,政策法规科负责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相关工作。二是突出重点领域,规范信息发布内容。根据住建系统的工作实际,重点公开主要职责、机构设置、领导班子成员职责分工、财政资金、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房地产信息、行政权力运行等群众关心的重点内容。同时,注重公开的时效性,及时更新完善政务公开内容。三是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持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栏目,集约化、规范化有序发布展示各类信息。调整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规范化展示工作机构、联系方式、办事流程等信息。四是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要求,完善局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流程,确保信息发布的规范、准确、安全。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完善信息公开机制。制定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年度政务公开工作重点和要求,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将工作要求落实到规定程序,做到全过程公开。二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相关规定,依法及时高效为市民群众办理信息公开诉求,规范申请登记、办理、答复、寄送、归档流程。三是严格落实重要政策文件“同步发布、同步解读”工作制度,在门户网站设立政策解读专栏,对新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和需广泛知晓的重要政策性文件进行同步解读。四是加强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重大政策信息公开。对新时代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举措和成效、城市更新、完整社区建设、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自建房安全、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等社会热点,通过专家解读、新闻发布会、简明问答、图表图解等多种形式进行权威解读,提振市场主体信心,助力营商环境持续改善。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2023年县住建局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件,
(六)制度建设及监督保障情况。为了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实施,需要建立相应的监督保障机制。一是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方式和程序,规定政府违反信息公开的责任和处罚措施。二是建立信息公开的考核评估机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和考核,督促政府机关积极履行信息公开职责。三是加强社会监督,鼓励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四是要建立信息管理的技术保障体系,确保政府信息的安全、完整和可靠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行政强制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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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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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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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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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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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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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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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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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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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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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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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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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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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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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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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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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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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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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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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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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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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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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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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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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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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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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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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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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例如,部分股室对信息公开工作不够重视,信息发布不及时、不准确;部分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掌握不够深入,导致工作中出现失误。
针对这些问题,县住建局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改进:一是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各股室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二是加强培训和学习,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政策掌握能力;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四是抓好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及时公开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数字经济相关政策、措施等;五是推进政策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创新政策解读形式,增强政策解读效果。及时公开民生实事工程相关政策举措、工作进展信息,自觉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顺应公众期盼,不断提高民生实事工程群众知晓度和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