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马关县纪委监委采取“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的方式,对公安机关移送的辖区范围内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通报曝光。现将2名党员、公职人员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通报如下:
潘 树,中共党员,马关县夹寒箐镇中心学校职工,2024年6月8日9时37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毛显荣,马关县马白镇板子街社区木都底、石门坎、板子街联合支部党员,2024年6月16日20时2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提供线索,予以监督。
中共马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马关县监察委员会
2024年6月26日